北京市2012年成人高考考生须知

2012-08-18 新闻来源:北京教育考试院

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等设备,以及涂改液、胶带、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不准随身夹带文字材料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1. 2012年北京市成人高考全部实行网上阅卷,考生在考前要详细了解答题注意事项。

2.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3.凭《准考证》和规定的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4.考前20分钟(第一科为考前30分钟)考生持《准考证》和规定的身份证件进入考场。

5.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次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6.考生进入考场除2B铅笔、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他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7.考生进入考场后按准考证号(座位号)入座,将《准考证》及证件放在桌子右上角以便核验。

8.考生在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立即检验试卷和答题卡是否合格,并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试卷及答题卡上的指定位置准确填写姓名和准考证号、粘贴监考员发给考生的条形码。

9.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答题。

10.答题卡分客观题目区和主观题目区。在答题卡客观题目区,考生每小题选出答案后,要用2B铅笔将选中答案涂满涂黑,黑度以覆盖框内字母为准。在答题卡主观题目区,考生必须用0.5毫米黑色字迹的签字笔,在框内区域相应的题号下直接做答题,不得使用铅笔(除画图外)答题。

11.考生应在答题卡的规定地方答题,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保持答题卡整洁,不折皱,不破损。

12.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

13.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考生须先举手,经监考员同意后轻声提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14.考试结束前要离开考场的考生须先将试卷及答题卡反扣在桌面上,再举手提出离场,经监考员允许后才准离开考场。

15.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笔,将答题卡和试卷从上至下按照答题卡、试卷、草稿纸的顺序平放在桌面上,坐好静候收卷。待监考人员收齐答卷检查无误发出指令后才准离开考场。

16.考生不得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考场上所发的任何考试材料带出考场。

17.对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以供招生学校和用人单位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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