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办法执行的高校名单

2014-01-13 新闻来源:北京市教育考试院

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江南大学

北京服装学院、天津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浙江传媒学院(仅限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录音艺术4个本科专业)

内蒙古大学(仅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3个本科专业)

北京印刷学院(仅限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苏州大学(仅限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4个本科专业)、浙江理工大学(仅限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4个本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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