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关于201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二)报名工作的通知

2012-02-13 新闻来源: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

有关高等学校继续教育学院,有关中等专业学校,各市(州)自考办:

201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时间分别定于4月14日、15日;7月7日、8日;10月20日、21日举行。为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考课程及时间安排(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管理平台)。

二、报名报考信息等材料上报

(一)院校上报材料

报名报考电子信息通过省自考办信息管理平台上报,上半年考试数据于3月5日前、7月份考试数据于6月5日前、下半年考试数据于9月10日前上报。同时,填报《2012年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二)报名报考情况统计表》(附件1),加盖公章后,上报省自考办考务科。文字材料与电子信息内容必须一致。

为确保全省数据按时汇总,各高等学校铁路务必按照规定时间上报数据,逾期系统将不予受理。

(二)市(州)自考办上报材料

1、电子信息:市(州)自考办将报考编排信息通过省自考办信息管理平台上报。上半年考试数据于3月20日前、7月份考试数据于6月15日前、下半年考试数据于9月20日前上报。

2、文字材料:试卷袋数统计表(一式四份),统一使用A4纸纵向打印,分类装订,每页标注页码、所在市(州)名称及类型,每页加盖公章后上报省考办考务科。

三、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理顺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收费的通知》(甘价费[2009]204号)精神,学制内考生参加考试,不再另行收取报名考试费; 已离校考生参加考试,报名考试费用按80元/科次收取。

四、注意事项

(一)自2012年4月考试起应用型考生报名报考数据均通过“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管理平台”操作,旧的自考3.0系统将不再使用。

(二)各院校应提前做好报名宣传和组织工作,对离校考生及早通知到人,以免漏报。数据上报后不得更改。考生不得跨学校报考。

(三)上报报考数据时各院校要认真核对考生报考课程、考生人数、区县设置填报是否正确。

(四)为进一步加强对退学考生的管理工作,各院校在注册新生信息的同时,将退学名单按统一格式以EXCEL电子表格和打印的书面材料(加盖公章)一并报省自考办助学科备案。

(五)甘肃自考网与华夏大地教育网合作开通了“甘肃自考网络学堂”栏目。详情访问甘肃自学考试对外服务信息网:www.gsee.edu.cn。

二?一二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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