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
体育特长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甘招委发[2014]2号
各市(州)、东风场区招生委员会:
根据《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调整部分高考加分项目和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1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同意甘肃省调整高考加分项目意见备案的通知》(教学厅函[2012]14号)、《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甘肃省公安厅、甘肃省体育局、甘肃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调整部分高考加分项目和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1]28号)、《关于调整甘肃省高考加分政策中“体育特长生”和“省级学生运动一级”项目有关事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2]11号)和《关于下发2014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照顾政策项目分值的通知》(甘招委发[2013]39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特长生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特长生资格认定工作(以下简称资格认定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和省教育厅领导下,由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管理与监督。
资格认定工作由西北师范大学负责具体实施,并成立由省招办、学校负责人和纪检人员组成的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和执行细则,对资格审查和专项测试等具体工作进行组织和管理。
二、报名
体育特长生必须参加当年普通高考文化课统考报名后,方可参加体育特长生高考加分资格认定报名。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六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六名及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如申请2014年高考照顾加分,须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资格认定专项测试,且获得运动员等级及参赛获奖时间限定在专项测试报名时间前。
(二)专项测试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体育特长生专项测试报名时间:4月26日,地点:西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2.报名资格审查
体育特长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西北师范大学负责。考生报名时,必须持本人身份证、《2014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专业准考证》(体育类专业考生提供,文理科考生不提供)和参加相关比赛的成绩证书、获奖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复印件留考点学校备查)到考点报名,并填写《2014年甘肃省体育特长生资格认定信息采集表》。报名时考点应认真审核考生提供的相关材料、照片和考生个人信息,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运动员资格以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http://jsdj.sport.gov.cn/)公示的信息为准,核实无误后,为考生办理报名手续。
三、专项测试
(一)测试时间和地点
体育特长生测试时间:4月27日—28日,地点:西北师范大学。
体育特长生测试工作在全省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之后进行,如受天气等不可抗拒因素影响时,考试时间顺延。
(二)测试项目及标准
体育特长生测试项目限定在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和健美操等九项。测试过程须全程录像,影像资料由考点密封保存一年。
体育特长生测试标准参照国家二级运动员及考生所获相应比赛项目标准,并根据项目特点进行选择性测试。
四、公示
凡参加体育特长生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其信息将在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日。网站地址:http://www.gszs.cn(公共网)或http://www.gszs.edu.cn(教育网)。
五、照顾加分
经资格认定的体育特长生,在报考省内外院校普通文、理专业时,可享受照顾加分,分值10分。
六、其他事项
(一)体育特长生资格认定工作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对在资格认定工作中被确定为违纪、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规定处理。同时,省招办负责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二)报名参加我省体育特长生专项测试的考生,须按《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大中专院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文件规定标准向考点学校缴纳考试费。
附件: 2014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特长生资格认定信息采集表(略)
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201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