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关于2013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使用计算器问题的通知

2013-10-14 新闻来源:广东考试服务网

各有关考生:

根据省考办《关于2013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使用计算器问题的通知》(粤考办〔2013〕30号)要求,考生在参加2013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数学(一)》等12门课程(详见附件)考试时,不能使用任何型号的计算器;其余有计算要求的课程,允许考生使用简单的、没有程序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附件:2013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不准使用计算器的课程一览表


深圳市招考办

2013年10月11日

附件

2013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不准使用计算器的课程一览表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1
00020
高等数学(一)
2
00022
高等数学(工专)
3
00023
高等数学(工本)
4
01864
高等代数(一)
5
02002
数学分析(二)
6
02005
常微分方程
7
02014
微分几何
8
02120
数据库及其应用
9
10544
线性规划
10
11401
中学数学方法论
11
11402
应用统计方法
12
11503
组合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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