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过渡工作的补充通知

2014-04-11 新闻来源:广东省考试服务网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过渡工作的补充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认真配合做好宣传和教师资格制度改革工作,确保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过渡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关于做好我省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过渡工作的补充通知

 

广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2013年12月31日

网站介绍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广告业务 | 帮助信息  ©1998-2014 ChinaKaoyan.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考研网-联系地址:上海市邮政信箱088-014号 邮编:200092 Tel & Fax:021 - 5589 1949 沪ICP备12018245号

推荐导读: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页面加载时间:0.022496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