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不分文理只考语数外【2017年广东高考仍分文理科】

2014-09-05 新闻来源:广东省考试服务网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出台 浙江上海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

外语可考两次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可自选3科成绩纳入高考分数

广东非试点省现行高考方案暂不变 高校在粤招生计划有望增加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下简称《实施意见》),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要求,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提高选拔水平。《实施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启动。

《实施意见》指出,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考试招生制度不断改进完善,但也存在一些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主要是唯分数论影响学生全面发展,一考定终身使学生学习负担过重,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存在差距,中小学择校现象较为突出,加分造假、违规招生现象时有发生,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实施意见》要求,2014年启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2017年全面推进,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

图解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1

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

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

2017年录取率最低省份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从2013年的6个百分点缩小至4个百分点以内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

2017年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进入重点高校人数明显增加,形成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

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破解择校难题

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具体办法,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

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

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和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

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

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毕业与升学的重要依据考试范围覆盖国家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

创造条件为有需要学生提供同一科目两次考试的机会

2014年出台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指导意见

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

2014年出台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意见

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

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

2015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一半左右,2017年成为主渠道

深化高考考试内容改革

科学设计命题内容,增强基础性、综合性,着重考查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2015年起增加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的省份

3

改革招生录取机制

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

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考试加分项目,2015年起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

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原则上只适用于本省(区、市)所属高校在本省(区、市)招生

2014年年底出台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

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

主要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

申请学生要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达到相应要求

试点高校不得采用联考方式或组织专门培训

2015年起自主招生安排在全国统一高考后进行

完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

招生相关事项要在招生章程中详细列明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加强学校招生委员会建设,可聘请社会监督员实施第三方监督

建立考试录取申诉机制,建立招生问责制,2015年起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对录取结果负责

改进录取方式

推行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方式

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

改进投档录取模式,推进并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增加高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

2015年起在有条件的省份开展录取批次改革试点

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通道

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

2015年研究出台学分互认和转换的意见

高考“十变”

不分文理科,外语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高考计分3+3,自选科目看特长

学业水平要测试,综合素质入档案

取消艺体特长加分,省级加分不通行

回归全国统一卷,异地高考更有戏

自主招生后进行,联考培训要取消

高职院校搞“特招”,职业技能是必考

录取不再按批次,双向选择机会多

校长签发通知书,录取结果可申诉

绿色通道再拓宽,寒门学子不用愁

高考综合改革要点

改革考试科目设置

增强高考与高中学习的关联度,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

保持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计入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

改革招生录取机制

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

开展改革试点

2014年上海市、浙江省分别出台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从2014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省教育考试院解读高考改革

2017年广东高考仍分文理科

高一到高三教学方案暂不变

广东高考方案暂时不变,还按现在的办。从2014年开始,上海和浙江成为高考改革的试点,广东并不在试点之列。这也意味着,广东现在高一到高三学生的教学、高考方案不会发生太大变化。省教育考试院副院长黄友文表示,广东2017年高考仍分文理科考试,未来高考改革步骤将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实施。他提醒全省中学,在广东出台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文件之前,各中学要按照原有的教学方法去做。

不过,此次改革并非与广东考生无关。《实施意见》中提出,要提高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这对广东考生来说是个好消息。广东已连续两年成为全国第一高考大省,近年来也一直在呼吁高校特别是重点高校增加在粤的招生计划。

招生考试改革有四大突破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副院长黄友文认为,《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四大突破:

第一,建立和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这有利于促进中学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去完成教育,对于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和学生以后的成长都十分有利。黄友文说,现有招生考试制度下文理分科易造成学生偏科,新方案有利于纠正偏科问题。

第二,高校招生分类考试。黄友文认为,分类考试实际上有两个层面:普通高校本科层次,实行“两个依据+一个参考”,即高考+学业水平考试,再加上综合评价。专科层面,高职院校实行学业水平考试加上技能考核。实行本科和专科录取分开后,有利于解放一部分非研究型学生,将他们转向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同时还可解决本科院校和专科院校“一张卷”问题,有利于高校更科学地选拔人才。

第三,建立综合素质评价制度。黄友文认为,尽管综合素质评价只是作为高校录取的参考,但在现有社会现实下,这一改革措施存在较大的争议,主要是社会诚信机制不够完善,如何进一步提高诚信的问题。黄友文认为,尽管这些争议客观存在,但这一步已经迈出,相信会在实践中逐步完善。

第四,多元录取。此次改革突破了仅靠一次统考定终身。除了以统考为主体,自主招生、自主选拔和学校选拔等选拔人才的渠道也是畅通的。它表明,选拔人才可实行多元评判标准,只要有利于人才选拔就是科学合理的。

招考制度改革还有“1+5”配套文件

“以上四个突破的意义是方向性的,至于科目减少、分数分值及如何招考,这些都是技术性问题。只要有大的方向性共识,技术性问题难度就不大。”黄友文说。

黄友文还表示,根据此前教育部座谈会意见,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方案有“1+5”配套文件,除了昨日公布的总体方案外,还会有初中、高中考试制度、招生计划分配、高中学业水平、招生违规处罚条例等配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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