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15年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方式的通知

2014-10-29 新闻来源:广东省考试服务网

近日,从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获悉,为维护自学考试的公平与公正,保障考生参加考试的权益,方便考生报名报考,根据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考办〔2014〕51号)精神,从2015年1月份自学考试的报名报考工作开始,对我省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方式进行调整:

(一)新生报名。考生第一次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由地市考办初步确定当次自学考试报名点和报名账号的分配,且在报名前5天通过系统将本地市自学考试报名点和报名账号报送至省考办,经省考办同意后开通运行,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考生报名工作。

(二)考生报考。所有考生可通过5184网站或地市考办规定的报考办法报考各专业的所有课程。其中,参加主考院校组织的“独立办班、二学历、相沟通、公开(开放)学院、面向农村助学”等各种助学形式的考生,2015年1月自学考试也可沿用原有报考方式报考,但从2015年4月份自学考试开始,改为由主考院校汇总各教学点(“独立办班”教学点、“二学历”试点院校、“相沟通”试点高专高职院校、公开(开放)学院教学点、“面向农村助学”教学点)考生报考数据后向地市考办集体报考。
 

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4年10月29日

网站介绍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广告业务 | 帮助信息  ©1998-2014 ChinaKaoyan.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考研网-联系地址:上海市邮政信箱088-014号 邮编:200092 Tel & Fax:021 - 5589 1949 沪ICP备12018245号

推荐导读: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页面加载时间:0.0079720000000001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