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 2013 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2013-06-21 新闻来源:广西招生考试网

关于广西 2013 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

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我区 2013 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评卷、统计分数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按照我区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情况,经研究,划定我区 2013 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

一、本科第一批(含 A 类、 B 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理工类 510 分,文史类 541 分。

二、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理工类 413 分,文史类 467 分。

三、本科第三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理工类 310 分,文史类 395 分。

四、高职高专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理工类、文史类 200 分。

五、体育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体育类专业的录取由文化分数线和术科分数线双线控制。各批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别为:

普通本科(文化 / 术科): 259 分 /84 分。

独立学院本科(文化 / 术科): 221 分 /72 分。

高职高专(文化 / 术科): 169 分 /60 分。

六、艺术类文化分数线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由文化分数线和艺术类专业分数线双线控制。各批次文化分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别为:

普通本科:

艺术理类: 268 分;艺术文类: 304 分。

独立学院本科:

艺术理类: 202 分;艺术文类: 257 分。

高职高专:

艺术理类: 140 分;艺术文类: 14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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