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鼓励和支持优秀的贫困内地生进入UIC学习,古楚璧伉?设定了2012、2013和2014年连续三年、每年各评定一名的全额奖学金,奖励金额共计七十二万元人民币。2013年古楚璧伉?奖学金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奖励标准
2013年通过全国普通高考报考我校,被我校录取并按时报到注册的优秀贫困贵州省新生一名。
古楚璧伉?奖学金为当年学费全免,原则上为期四年。
二、获奖条件及审核办法
1、考生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当地第一批本科线30分或以上,且英语单科成绩达到120分或以上,同时需要达到我校在贵州录取最低分数线。
2、当地市级民政局需证明家庭收入状况,并且能够有能力支付在珠海的生活费用。
3、考生高考文化课总分以贵州省级招办投档分数为准,不含其他加分。
4、奖学金的发放原则上为期四年,但每学年结束后须进行审核,审核成绩要求为:学生前一学年度的平均成绩须达到GPA3.0或以上,次学年方可续得奖学金;若学生前一学年度的平均成绩低于GPA3.0,则该生本项奖学金即被终止,取消次学年及以后各学年本项奖学金的续得资格。
5、获得奖学金学生在校期间还必须参加一些公益、义工或是勤工俭学等活动回馈社会。
三、发放管理
1、第一学年奖学金在新生入学报到注册后自动作为当年学费免除;
2、学年结束后,学校对获奖学生的行为规范和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学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且达到审核成绩要求的,次学年方可续得奖学金;
3、若学生学年审核成绩未达到续得奖学金的要求,则该生本项奖学金即被终止,取消次学年及以后各学年本项奖学金的续得资格;
4、凡学生中途转、退学的,取消转、退学以后各学年奖学金的续得资格;
5、凡学生中途休学的,暂停休学学年奖学金额度;复学后,恢复休学前奖学金,金额按照休学前学习成绩发放相应的奖学金;
6、凡有违法行为、弄虚作假并经查实或在校期间违反校纪校规受处分的,取消奖学金资格,取消次学年及以后各学年奖学金的续得资格;
7、若学生不在校内就读,如参加直接海外留学项目或交换生项目的课程,则取消该学年新生入学奖学金的续得资格;
8、本项奖学金的发放年限为四年;
9、本项奖学金与学校其它奖学金不可兼得。
四、评定办法
1、凡有意向的考生须在2013年5月30日前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① 2013年UIC古楚璧伉?奖学金申请表
② 2013年UIC古楚璧伉?奖学金中学推荐表(加盖学校公章)
③ 市级民政局出具的家庭收入状况证明
④ 身份证复印件
⑤ 获奖证书复印件
⑥ 一寸彩照两张
招生办公室联系人:林老师,电话:0756-3620353,传真:0756-3620047,邮寄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金凤路28号,邮编:519085。
* 申请材料请用中国邮政EMS寄到我校(请不要使用其他快递方式)。
2、高考分数公布后,6月23日前传真高考成绩给学校招生办公室。
3、四维教育协调办公室将根据申请人的条件及材料对其进行资格审核,经由学校奖学金及经济援助委员会同意后,把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交由四维教育协调办公室,让后再交给古楚璧伉?进行遴选,最终选出一名奖学金候选人。我校原则上将在当地高考志愿填报开始前评定古楚璧伉?奖学金候选人名单。
4、此奖学金由学校奖学金及经济援助委员会解释。
五、附则
本实施办法经学校奖学金及经济援助委员会批准,适用于贵州省2013级新生。
六、附表
1、2013年UIC古楚璧伉?奖学金申请表
2、2013年UIC古楚璧伉?奖学金中学推荐表
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