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考核办理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市(州、地)自学考试办公室:
根据黔招考自【2006】4号《关于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考核办理工作的有关通知》文件,凡参加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本科考试的考生,从2006年开始,在规定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全部合格后,统一在每年的3月10日——3月31日(周末除外),到各主考学校成教院(处)申请撰写毕业论文,即每年只审核一次毕业论文,为更好的方便考生、服务考生,经研究决定每年增加一次毕业论文的审核办理工作,时间为每年的9月10日——9月31日(周末除外)。通知从下发之日起生效,请各地、各考点及时向考生公布此消息。
省招生考试中心
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