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12年9月高考英语听力考试考生须知

2012-09-16 新闻来源:贵州省招生教育考试院

一、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入场,如2B铅笔、签字笔、橡皮。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金属制品等物品进入考场。考场内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

二、请考生入场后按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课桌左上角,以便核验。

三、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题卡无效。

四、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开考后考生不得中途退场。

五、考生必须严格按要求做答题目。书写部分一律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做答,填涂信息点时只能用2B铅笔涂黑。考生只能在属于考生做答的位置书写或填涂信息点。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六、考生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情况应及时要求更换;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七、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于违反考场规定、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和舞弊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八、考试结束铃声响时,考生要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答题卡翻放在桌上,待监考人员收齐后方可离开考场。任何考生不准携带试卷、答题卡离开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九、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威胁监考人员的考生将交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并通知其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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