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招考成[2013]2号
各有关市(州)教育局:
按照省教育厅下发的《贵州省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黔教师发〔2013〕202号)安排,2013年特岗教师招聘第二阶段笔试定于7月27日举行。为顺利组织实施好第二阶段笔试工作,确保试卷安全,严肃考风考纪,规范考务管理,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特岗教师招聘笔试工作是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重要环节,我省每年参加特岗教师招聘笔试的考生多,考试安全及考务管理工作任务重、责任大。各有关市(州)教育局务必要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的部门、人员,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岗。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考试工作安全、规范、有序进行。
二、充分准备、周密实施
(一)准确统计报考数据
报考数据是安排考场和制卷的唯一依据,各地要认真核实初审合格考生的报考信息,做好相关数据统计工作,仔细填写《2013年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考试试卷申报表》(附件1),于2013年7月20日前传真至省招生考试院,传真电话0851-5959665。
(二)规范考点、考场设置和管理
1.考试必须全部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进行。
2.考点内应划出考试区域,并设置明显的警戒线和保卫人员,实行封闭管理。无关人员在考试期间不得入内。凡设置考场的教学楼只允许用于考试,不能同时进行教学、办公等其他活动。
3.考点的入口处应悬挂“贵州省2013年特岗教师招聘考试XX考点”横幅;考点内要悬挂或张贴宣传诚信应考内容的标语。
4.在考点明显处设置宣传栏张贴考场分布图、考试时间安排表、考生守则、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公布面试时间及地点;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考点内应设置明显的考场路线指示牌。
5.考点试卷分发场所要按不同考试科目设立相对独立的分卷区域,设立从考务办公室到考场的“封闭式”专用通道,确保监考人员领取试卷后在考点有关考试工作人员的监督视野范围内直接进入考场。
6.考场要配备金属探测仪、电子挂钟和屏蔽设备,并在考前认真检查,确保考试期间能正常使用。
7.每个考场的考生以30人为限,实行单人、单桌、单行排列,每两个座位间的间距在80厘米以上;课桌的桌斗朝前;座位号的排列方式按附件6规定执行;在课桌的左上角位置张贴考生准考证号和座位号;考场内,凡涉及与考试有关的挂图、张贴物、黑板报等均应清除;考场门上应标示本考场编号及准考证起止号。
8.每个考场至少配备2名监考人员,考场所在的楼层或一定数量的考场应设置相应的流动监考人员。
9.考点及考场的布置须在考试前一天完成并封闭,待考试时启用。
(三)考试工作人员的选聘和培训
1.各市(州)教育局应按要求严格选聘考务工作人员和监考人员,要选聘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人员承担考务和监考工作。要对全体考试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纪律培训,增强考试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监考人员应熟悉相关工作环节的操作流程及要求,了解金属探测仪和屏蔽设备的使用方法,提高对高科技作弊手段特点的辨识、防范能力。
2.考试工作人员的选聘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如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次考试的不能参加考务和监考工作。
3.省招生考试院负责对各有关市(州)教育局的考务培训工作,市(州)教育局负责对所辖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
培训内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教考试[2004]2号)和与本考试相关的其他规定。
(四)试卷的领运及保管
试卷领运和保管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教考试[2004]2号)。试卷领运由各有关市(州)教育局分管领导带队,有纪检、保卫、考务人员参加。试卷领运前,要对领运人员进行试卷安全保密工作纪律的培训,要进行车辆检修并办理运送途中免检手续。领取试卷时,须出具单位介绍信(应注明领卷人所在部门和职务)和身份证明,并认真核对试卷种类、科目、数量及密封情况无误后履行交接手续。领卷车辆要注意行车安全,领卷后不得在途中以任何理由逗留,严禁搭载与试卷运送无关的物品和人员。试卷运达后,在保密、纪检人员的监督下及时验收,核实无误后分类存入保密室铁柜中,并及时向省招生考试院报告试卷运达情况。自试卷进入保密室之时起,开启实时监控和网络巡查系统。
(五)严格执行值班和报告制度
各有关市(州)教育局自试卷接收之时起至全部考试科目结束,须严格执行值班及报告制度。自试卷进入保密室开始,须进行24小时安全保密值班,每天18:00点前向省招生考试院报告试卷保管情况,如遇突发事件,须在第一时间上报省招生考试院,考务值班电话:0851- 5665471
(六)考试实施
1.本次考试时间为7月27日上午9:00-11:30,共开考10个科目。
2.考试实施流程按照《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考试监考工作要点及操作规程》(附件3)执行。
3.考前对监考教师携带物品进行检查,违禁物品(如手机、照相、摄像、扫描等)一律不允许带入考场和有关工作场所。
4.细化对考试过程的监督和管理,考点必须统一司铃,开考前5分钟和结束前15分钟,考点须安排一名副主考在司铃控制室进行监督,开考前15分钟,由考点统一发布时间,监考人员在考场核对考场挂钟时间,不准确的立刻调整。
5.规范备用卷管理,备用卷启封要由考点主考签字并报告市(州)教育局同意后方可启用。
(七)严肃考风考纪
1.提前对考生做好考前安全检查重要性的宣传,维持正常考试秩序。
2.加强对考生的诚信教育,向考生广泛宣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营造诚信考试环境。
3.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并在考前向社会公布。
4.考试期间强化对考场周边的巡逻和警戒,注意排查可疑车辆及人员,一旦发现利用通讯工具舞弊的团伙和个人要立即查处。
(八)收卷、评卷、登分等工作
考试结束后,各考点务必将答卷按要求整理、装订、密封后及时送至本考点所在市(州)教育局保密室,市(州)教育局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评卷。评卷人员须严格遵守《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考试评卷人员守则》(附件4)和《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考试评卷工作要求》(附件5)。
三、其他事宜
其他考务要求和上报有关材料的时间,严格按照黔教师发〔2013〕202号要求执行。
附件:1.2013年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考试试卷申报表
2.贵州省2013年特岗教师招聘考试试卷领运、保管保密工作责任书
3.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考试监考工作要点及操作规程
4.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考试评卷人员守则
5.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考试评卷工作要求
6.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座位编排示意图
二O一三年七月九日
附件1:
2013年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考试试卷申报表
市(州)
项目 科目 |
报考人数 |
考场数 |
30份/袋 |
10份/袋 |
备 注 |
语 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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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 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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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 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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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 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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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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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 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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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 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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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 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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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史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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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化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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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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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 电话: |
负责人: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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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保密室值班电话: |
保密工作负责人: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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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教育局意见: (公章) 月 日 |
注意:此表是发放试卷的唯一依据,请务必填写准确、清晰,完善手
续并于规定时间内报送省招生考试院。
附件2:
贵州省2013年特岗教师招聘考试试卷领运、
保管保密工作责任书
本次试卷及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在规定的启用时间之前均属于国家机密。试卷运送和保管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宣部、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共同印发的《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教考试[2004]2号)中的要求执行。各有关市(州)教育局在试卷领取、运送、保管等过程中须指定一名负责人对试卷运送、保管等安全保密工作负责,并严格遵守和履行下列安全保密规定。
一、自觉遵守国家保密法规及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各项保密规定,并主动接受安全保密监督检查。
二、试卷运送前须对运送车辆进行维护检修,并到有关部门办理运送车辆的免检手续。
三、试卷的运送必须有公安或武警或纪检监察等部门人员参加,且试卷押运人员须3人以上,运送途中不得无故停留。
四、试卷押运人员必须身体健康,遵守国家教育考试机构的安全保密制度,且无直系亲属参加当次考试。
五、试卷运送车辆严禁搭乘与运送工作无关的人员,搭载与运送工作无关的物品。
六、试卷运送途中若发生异常情况的,须第一时间报告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及保密部门,并有安全保密预案。
七、试卷运达当地考试机构保密室后,立即启动监控系统,在保密、纪检人员的监督下及时验收,核实无误后分类存入铁柜中,执行由考务、纪检、保卫三方参予的24小时昼夜值班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保密室决不能过夜存放试卷。
八、各市(州)教育局应按本责任书内容对所属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并制定具体保密措施,以防止试卷在考试之前泄密。
九、违反试卷运送安全保密规定的,或因失职、渎职造成失密、泄密的,依法追究其直接责任及领导责任。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领卷(运送)负责人
(盖 章) (签 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3:
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考试监考工作要点及操作规程
考试时间 |
9:00-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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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 |
监考人员集中 |
1. 监考人员、工作人员到考务办公室报到,由纪检人员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安检,严禁携带手机、相机等电子设备进入考场。 2.主考宣布各考场监考人员名单。 3.核对钟表。 |
领取试卷 |
4.各考场两名监考人员同时领取试卷,核对试卷袋包装封面上印制的考试科目、试卷份数,检查试卷袋的密封情况。 5.监考人员清点无误,办理签收手续后,佩带规定标志胸卡,2人同时持试卷袋按规定路线直达考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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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 |
组织考生入场 |
6.监考员乙在考场门口逐一检查考生《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上的相片是否与本人相符,检查《准考证》上考点名称和考场号是否与本考点、考场号相符,指导考生在“考场座位表”上规定的位置签字,检查并禁止考生携带违禁物品入场。 7.监考员甲保护试卷,指导考生按《准考证》上的座位 号入座。 |
8:45 |
启封试卷发卷 |
8.监考员甲先向全体考生展示试卷袋密封完好,宣布考试注意事项。特别提醒考生应在规定位置写清自己的姓名和准考证号,不允许在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准考证号和姓名,否则试卷将被作废,后果由考生自负。 9.监考员乙当众启封试卷袋,核对试卷印制的科目、份 数和试卷页数。 10.监考员甲将试卷的名称、页数、大题数、考试的起止 时间写在黑板上。 11. 8:55监考员甲开始发放试卷。监考员乙监控考场纪律。 |
9:00 |
考试 开始 |
12.开考统一信号发出后,监考员甲宣布考试开始。 13.监考员甲逐一核验考生的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的 照片是否与考生本人相符,准考证与试卷上填写的 准考证号是否一致;考生的填写是否规范。若出现 问题,立即查明并处理。监考员乙监控整个考场。 14.在考试时间内不得将试卷带出或传出考场。考试过 程中,监考员要坚持一人在考场前、一人在考场后 认真监考,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不得提前或延误 考试时间。 15.考试过程中,若发现有考生违纪舞弊的,要立即指 出并制止,收集有关违纪舞弊材料,由监考员乙如 实地将其准考证号、姓名、违纪舞弊事实记录在案, 并要求考生在规定的地方签字。若考生拒绝签字时, 监考员乙要写明考生拒签情况,两名监考人员及主 考应同时在记录上签字,作为对考生违纪舞弊事实 和告知行为的证明。 |
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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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迟到考生禁止入场。 17.监考员甲按要求采集缺考考生信息,并在试卷袋封面上考场记录表内详细填写缺考考生信息。缺考考生试卷由监考员代为填写座位号并在左侧注明“缺考”。 |
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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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宣布“距考试结束还有30分钟”,考生可以交卷离 场。 |
11:30 |
考试 结束 |
19.宣布考试结束,并立即令考生停笔起立。 20.监考员甲维持考场秩序,监考人员乙到各考生桌面 上验收试卷。清点无误后,按座位号顺序,小号在上、 大号在下的规则整理试卷,缺考、违纪考生试卷一并装订。 |
考试
收尾 |
装 订 密 封 |
21.装订密封试卷。把试卷及答题纸整理整齐后,先用 包头纸把有考生姓名等信息的一端包起来,再用装 订线通过卡上的装订孔装订,并填写包头纸上各信 息栏,最后经考点主考验收合格后,装入试卷袋, 再用密封条密封试卷袋。 |
复核 善后 |
22.监考员将装订、密封好的试卷袋、答题纸袋一并交 考务办公室,办理签收手续。 23.考点必须按所在地教育局的要求及时将试卷、答题 纸等考试资料送到指定地点。 |
附件4:
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考试评卷人员守则
一、严守纪律,保守秘密,严格执行评卷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掌握评分标准,做到公正、合理、防止偏宽、偏严和错评、漏评,按时完成评卷任务。
三、在规定地点集中进行评阅,凭《评卷工作证》出入评卷场所;《评卷工作证》不得转借他人,丢失须及时报告评卷点负责人。
四、答卷及评卷统分的文件、资料不得带出工作场所,评卷情况不得外传;工作时间不会客、不准打电话,不得私自进入答卷保管室和登分处;不准查询考生分数;不准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评卷场所。
五、评卷一律使用红色字迹签字笔或圆珠笔,其他用笔不得带入评卷场所。评卷记分要清楚并记在规定位置,如更改分数必须有组长和复核人员签字或盖章。
六、答卷在密封情况下评阅,评卷工作人员不得拆启答卷,不准撬看密封线内的考生姓名、考号、不得涂改考生答卷及成绩。
七、爱护答卷与各种资料,不得损坏答卷。
八、不得违反纪律和营私舞弊。违者,将视其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附件5:
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考试评卷工作要求
一、 评卷注意事项
1. 评卷前评卷教师应在各课程评卷负责人的指导下研
究试题、答案和评分参考,并对部分答卷进行试评,制定课程评分细则。
2. 评卷记分要准确、工整,只记得分,不记扣分。
3. 对违纪考生的答卷(如不按规定答卷,或有雷同等异
常情况的答卷),评卷教师可照常给分,但必须对这些答卷进行详细记录,并报课程评卷组负责人。其成绩是否有效,由市(州)教育局负责处理。
二、 评卷质量检查
1. 主、客观试题评卷中须建立复查与质量检查制度。
2. 评卷质量的检查验收内容:
(1)有无漏评的答卷和漏评、错评的题目。
(2)主观性试题是否按要点或步骤等要求给分,评卷
是否有误。
(3)记分、改分等是否符合规定,合分是否正确。
3.检查人员不得在卷面上直接改动分数,但要将查出的
各类差错进行登记,由市(州)教育局组织专人(二人以上)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