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招生办,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贵州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14〕3号)精神,为加强少数民族地区民族人才的培养,促进民族地区各项事业的发展,今年试行招收民汉双语预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招生院校
贵州民族大学、凯里学院、黔南民族师范学院。
二、招生对象
黔南自治州、黔东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毕节市、铜仁市、镇宁自治县、关岭自治县、紫云自治县农村户籍,能用苗族、布依族、侗族、彝族、水族、瑶族6种民族语言其中一种流利交流的少数民族考生。
三、 报名、测试时间、测试地点及收费
报名时间:2014年6月23日,测试时间:6月24日。测试地点:贵州民族大学。测试费用:40元/生。
四、测试工作
测试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和教育厅领导下,由省招生考试院具体负责实施。
(一)测试语种、科目、分值及成绩查询
测试语种为苗族、布依族、侗族、彝族、水族、瑶族6种民族语言,考生可选择报考其中一种;测试科目及分值为,词汇100分、句子100分、口述题100分,总分300分。考生于6月26日登录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测试成绩。
(二)组建民族语言测试专家库
1、专家条件:政治素质好、专业水平高、当年无子女和直系亲属参加口语测试的我省少数民族语言专家;
2、建立专家库:由省内有关高校和省相关单位推荐的民族语言专家组成民族语言测试专家库。
(三)命题、测试方式及评分
省招生监察办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实行全封闭式命题。
测试工作按程序进行。省招生监察办从专家库中按要求随机抽取专家担任民族语言口语测试评分工作,每个测试小组由五名专家组成。参加测试的考生现场抽题,根据试题内容用民族语言答题。
测试过程全程录像,评分专家按测试程序、要求填写相关表格。
五、录取工作
口语测试合格的考生,取得民汉双语预科生报考资格,可填报民汉双语预科志愿;招生院校录取时根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录取后需与省民委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方可办理入学手续。
六、严明纪律
为确保民汉双语预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各市(州)招办要加强领导,做好宣传,动员符合条件的考生积极报考。参加此项招生工作的各环节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招生纪律,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行为,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民汉双语预科生民族语言测试答题要求
贵州省招生委员会
2014年5月30日
民汉双语预科生民族语言测试答题要求
1.词汇部分
50个词汇,答对一个得2分,共100分。
2.句子部分
20个句子,每个句子5分,句子表述准确完整3-5分,基本准确1-3分,不准确0分。
3.口述部分
紧扣题意、逻辑性强、构思完整、表达技巧好、语言准确、流畅,80-100分;基本扣题、有主题、构思基本完整、有逻辑性、表达技巧一般、语言表述一般,60-80分;不扣题、主题不突出,构思不完整、逻辑性差、表达效果一般、语言表述差,60分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