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自学考试办公室、主考学校、助学机构:
为充分发挥我省高校学科优势,有效利用教育资源,同时也能更好地发挥主考学校的积极性,增强主考学校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促进我省自学考试事业的改革与发展,经报请全国考办,考委办函【2012】30号、【2013】48号、【2014】5号文批复同意对以下专业主考学校进行调整:
一、对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学前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会计专业(专科)、会计专业(独立本科段)、建筑工程专业(专科)(检测方向)、建筑工程专业(独立本科段)实行主考学校多元化,即以上专业在原主考学校的基础上分别增加1-2所主考学校。具体为:
1、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学前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主考学校调整为贵州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学院、贵州民族大学;
2、会计专业(专科)、会计专业(独立本科段)主考学校调整为贵州财经大学、贵州大学;
3、建筑工程专业(专科)(检测方向)、建筑工程专业(独立本科段)主考学校调整为贵州大学、贵州理工学院。
二、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专科)原主考学校为贵州大学,现调整为贵州民族大学。
三、新增的主考学校只承担本校助学考生和与之衔接考生对该专业的主考,社会考生原主考学校不变。
四、以上专业主考学校的调整从2014年开始执行。
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
201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