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海南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公告

2013-03-11 新闻来源:海南省考试院

经教育部考试中心核发的海南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己回到省考试局,请参加2012年海南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于3月12日至22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到原报名所在地的报名点领取。 (注:3月16日周六、3月17日周日除外)

合格成绩查询请登录教育部考试中心的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www.ntce.cn);领取证书地址和电话分别为:海口市教育局考试中心(海口市海甸三西路15号),电话:66293103。三亚市教育局考试中心(三亚市河东一路60号),电话88657851。

 

二0一三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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