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的有关说明

2012-11-20 新闻来源:海南省考试院

一、申请条件:

1、成绩要求:自考本科毕业生,其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65分以上(按百分制计);

2、外语水平要求:非英语专业成教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参加PETS-3考试笔试成绩50以上(含50分);英语专业成教本科毕业生参加专业英语四级或PETS-4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外语成绩的有效时间:自取得学籍或考籍至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后一年的期间内。凡在此有效时间范围内获得大学英语四级、六级及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合格证书的非英语专业成教本科毕业生,可免考PETS-3考试。

3、论文(毕业设计)成绩:良好(含良好,即80分)以上;

4、获得本科毕业证书一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者不予受理;学士学位申请时间:每年5月20日前。

二、提交材料:

1、《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成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学位申请表需要双面打印)一式三份;

2、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三份;

3、外国语水平考试合格证或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三份;

4、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

5、该专业本科毕业成绩复印件一式三份;

6、该专业本科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和成绩单原件、复印件一式三份。

7、1寸蓝底免冠相片5张及相片电子文档1个(相片不得大于15K)。


 附件: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成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海南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二○○九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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