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关于2013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资格审查和2014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新生报名公 告

2013-12-11 新闻来源: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

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前置学历的最新要求,从2013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资格审查和2014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新生报名开始,对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和独立本科段专业的考生以及毕业生资格重申如下。

一、报考和毕业资格

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和独立本科段专业的考生,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1.持有国民教育系列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证书者。此类人员持有的毕业证书须由本人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查询注册信息,未经注册者,须在学历认证通过后方可获得自学考试本科层次报考和毕业资格。

2.我省自学考试五科(含五科)以上合格成绩的在籍考生。此类人员须在申请自学考试本科毕业前半年获得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证书。

3.普通高等学校(含专本衔接、本科二学历)、成人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以及国民教育系列在“学信网”注册备案的网络教育等高等教育形式专科及专科以上在读学生。此类人员报考时须出示二代身份证原件,经与“学信网”信息比对确认后方可报考,并在申请办理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前半年取得经“学信网”注册的第一学历毕业证书。

二、认证机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设有“学信网”承认的认证机构。黑龙江省认证机构名称为“黑龙江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与就业指导中心”,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12-8号,电话:0451-82338273。“黑龙江省普通高等(中等)学历认证申请材料分类说明”见“黑龙江省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http://www.work.gov.cn/shownews.aspx?id=401)”。

特别提示:办理学历认证需20个工作日。

三、工作要求

对未通过自学考试本科段和独立本科段专业报考资格审查者,即“学信网”无毕业注册信息的,从2013年下半年自学考试网上申请毕业起,不予办理毕业证书。造成不良后果的,由过失方负责;从2014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新生报名起,不受理报考。


以上请市(地)、区(县)招考办大力宣传。望广大考生周知。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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