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关于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际经济与管理等专业的通知

2014-05-07 新闻来源: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

各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省农垦总局及各管理局招考办,哈尔滨工程大学:

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满足广大公民学习需求,为国家培养更多的专业人才,经论证,并报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批准(考委办函〔2014〕5号),黑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考委”)决定在我省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际经济与管理、工商企业管理、财务管理、土木工程4个独立本科段专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省考委负责制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际经济与管理、工商企业管理、财务管理、土木工程4个独立本科段专业的考试计划和开考计划,审定自学考试大纲和自学教材,对助学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组织命题、考试、阅卷评分、实践环节考核,建立考籍电子档案,毕业审查及颁发毕业证书等项工作。

2.省考委确定,哈尔滨工程大学为国际经济与管理、工商企业管理、财务管理、土木工程4个独立本科段专业的主考学校。主考学校在省考委的领导下参与命题、评卷、试题质量分析,负责组织实践性环节的考核、毕业论文的指导及答辩,在毕业证书上副署,负责学位授予等有关工作。

3.参加国际经济与管理、工商企业管理、财务管理、土木工程4个独立本科段专业考试的对象为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经教育部批准备案的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或自学考试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者。

4.各专业的考试时间为每年的4月、10月。首次开考时间为2014年10月。

5.参加国际经济与管理、工商企业管理、财务管理、土木工程专业考试的考生,要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和坚韧不拔的学习精神,科学制定自学计划,积极参加助学辅导,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考试中违反考试纪律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违纪处理规定》处理。
 
6.以上4个专业报名考试等费用按省财政厅、物价局、教育厅审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7.各助学点、招考办在实施该项考试过程中,要密切合作,相互配合,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注重助学效果,保证考试质量。充分发挥自学考试开放、灵活的特点,搞好宣传,鼓励更多的人员参加自学考试。

 

黑龙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

2014年1月14日

网站介绍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广告业务 | 帮助信息  ©1998-2014 ChinaKaoyan.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考研网-联系地址:上海市邮政信箱088-014号 邮编:200092 Tel & Fax:021 - 5589 1949 沪ICP备12018245号

推荐导读: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页面加载时间:0.016041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