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关于做好2011级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报名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2012-11-13 新闻来源: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1级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报名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招生办公室:

2011级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政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等九个科目的考试即将进行,我省2011级普通高中在校生、2010级普通高中需补考的学生及社会考生可参加本次考试,为确保本次考试的顺利进行,现将考生报名信息采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信息采集的形式

本次考试将继续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信息采集全省统一使用《河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略)。

二、报名信息采集的内容

考生报名信息包括考生的基本信息、照片信息和本次考试的报考科目信息。

2011级在校学生的学籍基本信息和照片信息由省教育厅普通高中教育管理部门提供,经省招办整理后统一导入《河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管理信息系统》。各地首先要组织属地中学,对考生信息进行核对。考生基本信息和照片信息不仅是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还是高中毕业学生参加普通高考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要建立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制度,确保考生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尤其要保证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年月、民族等关键信息与考生所持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将影响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归档。对于在信息核对中发现的错误,应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在《河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管理信息系统》中予以更正,同时考生所在中学应及时向普通高中教育管理部门申请学籍信息更正。

社会人员的基本信息及照片信息由县(市、区)考务管理部门严格按照《河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信息标准》(见附件一)进行采集。

信息采集及核对工作完成后,以学校为单位通过《河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管理信息系统》组织学生选报考试科目,并在网上足额支付报名费用,报名费按《关于核定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2]1265号)规定执行,每生每科8元。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的通知》(豫教基[2009]105号)的有关要求,2011级学生原则上应同时报考全部九个科目,尚未通过全部科目考试需要补考的2010级学生选报相应科目。

三、工作时间安排

本次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报名信息采集工作从11月13日至11月26日结束,逾期不予补报。

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妥善安排时间,认真做好高中在校考生信息的核对工作及社会人员的信息采集工作;完成2010级休、留、转、退等流动生信息的逐级上报和处理工作;做好考生报考科目信息的采集工作,并完成考试费用的网上支付。

11月28日,各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将通过《河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报考情况上报表》加盖公章后报送省招办。同时,按照信息标准要求,检查由县(市、区)考务管理部门采集的考生照片信息,汇总后刻录光盘(一式两份),并附数据交接表(附件二),上报省招办。

在本次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工作中,各地要加强宣传,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研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为了保证网上报名信息采集工作的顺利进行,省招办在《河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供各级用户的操作手册,请各地、各中学做好工作人员的培训,使各级考务管理部门、每一所中学、每一个学生熟悉流程,掌握操作,确保普通考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信息采集工作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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