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关于调整“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名称的通知

2014-05-26 新闻来源: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

关于调整“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名称的通知

豫考委[2014]8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各有关主考学校:

根据全国考委《关于调整“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名称的通知》(考委[2014]3号),自学考试专科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代码:03707,4学分)调整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2656,4学分)。

2014年10月和2015年4月的考试仍安排“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大纲和教材不变。自2015年10月起,安排“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的考试,并启用相应的大纲和教材。

原“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已考试合格的,可顶替新课程“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不用再参加新课程的考试。

请各地遵照执行,并及时向考生进行广泛宣传。


2014年5月7日

网站介绍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广告业务 | 帮助信息  ©1998-2014 ChinaKaoyan.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考研网-联系地址:上海市邮政信箱088-014号 邮编:200092 Tel & Fax:021 - 5589 1949 沪ICP备12018245号

推荐导读: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页面加载时间:0.007632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