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15大部门联手 合力打造最优高考环境

2013-06-05 新闻来源: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普通高考是政府行为,事关社会公平与稳定。为更好地服务全省考生,维护高考公平,全省各级党政部门本着服务考生、维护公平的宗旨,与教育部门通力合作、各司其职,为2013年高考保驾护航。

教育部门:

严格保密程序,确保试卷安全;加强考试组织管理,确保考试安全;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让考生发挥应有的水平;统一评卷尺度,确保判分公平。

积极发挥各级政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为全省考生服务,打击各类考试作弊,为考生营造公平的考试环境。

2013年,全省共有7万多人参与考试组织管理工作,向353个考点派出430名巡视员参与考试过程的监督检查。

宣传部门:

及时发布高考政策和有关信息,指导考生报考;营造公平和谐的考试氛围,积极传递正能量。

公安部门:

专门制定工作方案,要求执勤民警为考生提供最大的便利,考生在赴考途中如遇到困难,可向就近的交警求助。

高考期间,民警将对持“高考车辆通行证”的车辆将优先放行。发生交通事故时,可作好标记,先放行,事后处理或临时征用社会车辆及警车将试卷安全运送到目的地。高考期间,在通往各考点的主要路口要安排机动警力和车辆备勤,随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遇有涉考人员提出交通求助的,值勤民警要全力以赴地提供帮助。

交警将在考前对考场周边道路交通环境进行检查和整治,对考场周边道路机动车流量较大的,可临时采取限制车类通行、限制时段通行、禁止车辆停放等临时交通管制措施。

此外,公安部门还将在每个考点周边加派巡逻警力,确保考点周边的治安秩序;将严厉打击各种高科技团伙作弊,网上贩卖试题答案、作弊设备等违法犯罪行为。

法院:

依法审理各类涉考案件,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2012年,全国共审理涉考案件340余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420余人。

安全部门:

对作弊器材进行技术鉴定,严厉查处危害国家安全的失密泄密事件。

监察部门:

对考风考纪的重点环节进行监督,依法查处有国家工作人员参与的考试违法作弊案件。

住建部门:

要求高考期间各地采取措施,控制考点周边施工噪音。考点周边500米范围内的在建工地要一律停工。高考前3天,考点500米以外的在建工地白天要停止噪音作业和大扬尘作业,夜间10点以后必须全部停工。

住建部门还要求对辖区内每个考点安排专人进行巡查守控,取缔占道经营、制止出店经营,制止叫卖声、金属加工噪声;加强夜间管理工作,制止夜市排档经营、建筑工地违章施工和违章运输渣土。

通信管理部门:

要求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高度重视高考期间的网络运行安全,考前对网络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考试期间安排专人对网络设施运行状况实施24小时监控;完善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备齐应急物资,应急队伍处于待命状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考试期间重要部门和通信指挥畅通。

加大对互联网上有关高考有害信息的监测力度,安排专人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清理涉考有害信息和依法处置违法网站等工作。

工商部门:

受理销售作弊器材和考试用品的投诉,利用12315平台保护考生和公众的合法权益。

交通部门:

确保高考运输车辆运力充足,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协助交管部门维持交通秩序,保障公共交通安全。为高考生提供周到快捷的运输服务,交通部门提倡各地开展“爱心送考”行动,近年来,据不完全统计,武汉、宜昌、鄂州等地累计“爱心送考”5万余人次。

卫生部门:

为考生顺利参加高考提供必要的医疗保障,将在各考点设置临时医务室,为医务室确保配备必要的药品和医务人员。

无线电管理部门:

号召全省各地无线电管理部门在高考期间全力以赴,出去无线电监测车对无线电作弊信号进行定位和干扰,会同公安机关共同打击高科技团伙作弊。2013年,全省将出动10台无线电监测车,会同有关部门有效防范和打击高科技团伙作弊。

武装警察部队:

高考命题、制卷、考试、评卷期间,武警部队安排大量警力保障高考试卷安全。

保密部门:

对所有高考命题、制卷人员进行安检,对试卷运送、保管等关键环节进行保密安全检查,确保高考试卷保密万无一失。

供电部门:

为保证全高考用电,供电部门提前制定了详细的保电预案和应急预案,并在高考前夕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演练。

6月1日前,供电部门对保电地域涉及的变电站供电线路和设备进行了全面检查,在6月2日前已完成所有的线路设施及设备检查整改工作,同时加强电网运行值班力量,指定专人驻守重点涉考变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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