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具备保送生资格的五类考生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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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一等奖并被遴选为国际奥赛国家队集训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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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
3 |
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仅可向高校的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推荐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优秀且高中阶段均在本校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
4 |
符合《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中有关保送要求的退役运动员; |
5 |
符合公安部、教育部相关规定的公安英烈子女。 |
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不再直接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另外,新办法还取消了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的学生;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一、二等奖的学生;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的学生等三类考生的保送资格。以上有关获奖学生,虽然不再享受保送资格,但是如果他们打算参加试点高校自主选拔录取考核,在同等条件下高校将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