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湖南旅游职业中专等11所社会助学机构整改合格准予重新登记的通告

2014-03-06 新闻来源:湖南省招生考试信息港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机构的助学行为,确保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质量,我院于2013年底进行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机构年度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机构年度检查结果及重新登记情况的通报》(湘教考自字〔2013〕14号)面向社会进行了公示,对办学许可证中办学内容不包含自考助学业务的社会助学机构,要求其自发文之日起6个月以内进行整改,整改期间暂停招收新生。

经部分整改社会助学机构申请,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通过,同意在其办学许可证内容中添加自考助学业务,并重新印发《办学许可证》报送我院备案,达到了高等教学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机构重新登记条件。

现决定对湖南旅游职业中专等11所整改合格的高等教育教学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机构(名单见附件)予以重新登记,并颁发《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登记证》。

特此通告。


附件:整改合格准予重新登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机构名单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14年3月3日
 

附件

整改合格准予重新登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社会助学机构名单

湖南旅游职业中专

长沙春秋进修大学

长沙中远职业中专

长沙博达学校

湖南医药职业中专

常德女子外语学校

长沙达益女子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常德工艺美术学校

长沙市岳麓区云翼艺术培训学校

怀化远行教育培训中心

湖南省商务厅培训中心

 

网站介绍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广告业务 | 帮助信息  ©1998-2014 ChinaKaoyan.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考研网-联系地址:上海市邮政信箱088-014号 邮编:200092 Tel & Fax:021 - 5589 1949 沪ICP备12018245号

推荐导读: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页面加载时间:0.0079129999999999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