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各自学考试主考学校,各社会助学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机构的助学行为,确保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质量,我院于2013年底进行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机构年度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机构年度检查结果及重新登记情况的通报》(湘教考自字〔2013〕14号)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对部分不符合要求的社会助学机构,要求其自发文之日起6个月以内进行整改。
在整改期内,长沙经济贸易进修专科学校等12所社会助学机构积极配合整改,现已达到整改要求,符合重新登记条件,现决定对长沙经济贸易进修专科学校等12所符合登记条件的助学机构(名单见附件)予以重新登记,并核发《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登记证》。
长沙竞男女子专修学校、株洲市正山文化艺术职业学校在整改期内未完成整改要求,不符合登记条件,不予重新登记。
附件:整改合格准予重新登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机构名单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14年6月30日
附件
整改合格准予重新登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社会助学机构名单
长沙经济贸易进修专科学校 |
岳阳市长江成人教育专修学校 |
长沙县博达教育培训学校 |
岳阳求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培训中心 |
长沙环球职业中专学校 |
岳阳市德恒成人教育专修学校 |
长沙市玉潭旅游职业中专学校 |
怀化新世纪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
湖南经济管理专修学院 |
怀化朝霞职业技术学校 |
湖南科技经贸职业学院 |
湖南达德培训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