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时间与条件
江苏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文科类、理科类高职(专科)批次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时间为8月14日8:30至15:00。本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详见《江苏省2012年文科类、理科类高职(专科)批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考生可通过计算机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jseea.cn浏览或下载)。本次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的对象为文科类不低于170分、理科类不低于180分,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符合拟报考高校要求的考生。凡报考注明分数要求的院校及专业的考生,其成绩须符合规定的分数要求。
二、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有关要求
1.前期未填报文科类、理科类高职(专科)院校平行志愿但符合有关要求的考生,也可以填报本次征求平行志愿。
2.为保证网上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的准确性,考生填报征求平行志愿仍应先填写纸质志愿表(可从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jseea.cn下载),核对无误后再上网录入志愿信息,并立即提交。
3.考生填报本批次征求平行志愿时,须按时、准确网上填报并立即提交,不需要再到报名点现场确认。在规定的填报志愿时间内,考生可以凭密码进行志愿修改,请考生妥善保管填报志愿的密码,如因密码保管不善引起的后遗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4. 考生填报本批次征求平行志愿的其它相关要求详见《江苏招生考试》(2012年招生计划专刊)中公布的《关于招生计划中有关问题的说明》、《考生填报志愿须知》和相关院校《招生章程》。
5.凡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被录取,且取得全部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普高学生,都可在高职(专科)录取批次结束后,参加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计划与统一录取计划的性质完全相同,其招收的考生,除录取方式不同外,在校待遇、毕业生就业政策以及毕业文凭等均与统一录取的考生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