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布普通高校招生第一阶段
录取各批次省最低控制分数线
2014年6月24日下午,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14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第一阶段录取各批次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会后,省教育厅召开了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第一阶段录取各批次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以及今年高考志愿填报等有关情况。
一、关于今年普通高校招生第一阶段录取各批次省最低控制分数线及高考成绩通知方式
第一阶段录取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主要包括文科类、理科类的本一线、本二线,以及体育类、艺术类本科(公办、民办)线。为了尽可能减少高分落榜考生,保护线上考生的利益,同时也有利于高校选拔人才,今年原则上仍按招生计划数的1:1.2划定各批次录取省最低控制分数线(详见附表)。
考生高考成绩将于6月25日由各市招生考试机构以《考生成绩通知单》的形式通知考生。应届毕业生须到所在中学,往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到报名地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地点领取《考生成绩通知单》。考生可凭考生号和动态口令卡通过省教育考试院专设的网站(http://www.jseea.cn或http://gkcx.jseea.cn)免费查询高考成绩。考生还可通过声讯台16887799查询成绩。网站、声讯台将于今晚8:00同时开通,供考生查询成绩。
二、关于填报高考志愿工作
1.填报志愿的批次安排
今年我省将在通知考生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公布符合各阶段填报志愿要求的各分数段考生人数、各批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仅限第一阶段填报批次)和填报志愿资格线后,分两个阶段填报高考志愿。
第一阶段填报志愿工作于6月27日至7月2日进行(截止时间为7月2日17:00)。考生填报文科类或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含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其他院校等);体育类或艺术类提前录取的公办本科、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文科类或理科类第一、二批本科院校志愿。其中,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第1小批志愿的填报时间为6月27日至29日(截止时间为6月29日17:00)。
第二阶段填报志愿工作于7月26日至30日进行(截止时间为7月30日17:00)。凡未被第一阶段各批次高校录取且达到第二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的考生,可填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第三批本科院校(含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等)、高职(专科)院校以及体育类或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
在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专业及人数。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凭考生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口令卡通过省教育考试院专设的网站(http://www.jseea.cn或http://gkzy.jseea.cn)网上填报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含艺术类传统志愿)和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并对自己所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负责,不需要现场签字确认志愿信息。
2.填报第一阶段高考志愿的资格线
为加强对高考志愿填报工作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省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同时考虑到有关艰苦行业或专业、有关院校在省控线上生源不足可能降分录取等因素,确定我省第一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见分数线表)。
达到我省第一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的考生,应根据本人高考成绩和省招委会划定的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等情况,正确把握高校及专业对考生选考科目等级和体检等方面的要求,慎重填好各批次高考志愿,考生填报高考志愿的有关要求已在今年的《江苏招生考试》(招生计划专刊)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三、关于录取工作时间安排
文科类、理科类录取时间:提前录取本科院校,7月8日-12日;第一批本科院校,7月14日-18日;第二批本科院校,7月20日-24日;第三批本科院校,8月2日-6日;高职(专科)院校,8月10日-14日;高职(专科)注册入学院校,8月16日-22日。
体育类、艺术类录取时间:提前录取公办本科院校,7月8日-15日(其中艺术类分为3小批);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7月16日-21日(其中艺术类分为2小批);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8月6日-10日(其中艺术类分为2小批)。
四、关于今年招生录取政策微调和工作改进
今年我省高校招生在大的政策方面没有多少改变,在具体操作层面主要有以下几项改进,以切实维护考生的利益。
(一)进一步加强1%预留计划的安排与使用管理。今年关于预留计划的安排与使用与往年有所不同,具体表现在:一是根据教育部规定,有跨省招生计划的本科高校可以在国家核定的院校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据此要求,今年我省高职(专科)院校不再安排预留计划。二是本科高校的预留计划仅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不得挪作他用。具体来说,可以在模拟投档之后,根据生源情况追加计划投档;也可以按比例投档后,追加计划录取,减少退档。三是高校须将预留计划数及其使用原则等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未向社会公布的,不得安排招生。高校不得收取经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以外的任何费用。
(二)外来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我省考生享受同等的考试和录取待遇。今年符合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与我省户籍考生同时报名,考试和录取均享受同等待遇。
(三)改进考生志愿填报方式。今年考生将采用口令卡方式填报各批次平行志愿和征求平行志愿。考生只需在规定时间内凭考生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口令卡进行网上填报,不再现场签字确认,大大节省了时间和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