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2014-09-05 新闻来源: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2014年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进一步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治理,规范考试招生秩序,维护公平公正,确保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平稳顺利进行。现就做好2014年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考试安全

各省(区、市)要充分认识当前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安全所面临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成人高考安全工作。各省级招生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成人高考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把安全保密作为第一要务,亲自抓、负总责。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层层抓落实,把安全保密工作责任落实到岗、到人。要明确每个部门、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能和安全管理双重职责,切实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不负责任、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问责。

强化队伍建设和保密管理。地方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建立健全考务及安全保密人员档案管理制度,选聘信得过、靠得住的人员承担考务和安全保密工作,关键岗位要双岗双责;要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法制警示教育,提高工作人员遵纪守法意识和安全保密意识。要狠抓安全保密制度的细化和落实,重点岗位要一岗多控、人技联防,形成既相互衔接又有效制约的工作机制。要加强对考试安全工作责任制检查落实,全面梳理排查近年来成人高考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命题、制卷、运输、保管、施考、评卷、录取等全过程的保密安全。

强化联席会议制度和环境整治。各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要按照《教育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和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4号)要求,召开联席会议,制定本地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完善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等三个考试环境综合整治专项活动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中介机构危害考试安全的犯罪活动;严密监控并及时清除涉嫌试题泄密和考试作弊等有害信息。同时,要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的联合审查,防范有组织的大规模异地报考。

强化技术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成人高考必须全部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进行。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规范(暂行)》的要求,各级各类学校有义务承担国家教育考试工作并按要求做好考试组织工作。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考点学校要加强标准化考点的日常维护和升级,完善应急指挥系统、考场视频及网络监控系统、作弊防控系统、考生身份验证系统,提升考试实时监控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防范和打击有组织的群体性作弊、替考以及利用无线通讯工具作弊等违规行为。要积极推进“一题多卷”模式,构建考试安全主动防御体系。要根据《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操作规程,认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规范招生秩序,保证培养质量

强化办学监管,规范办学行为。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成人高校教学质量和函授站点办学行为的监管,认真履行好审批、备案、年度审核和督察责任。严格审查所辖成人高等教育办学机构的资质,坚决取缔不具备办学资质单位的招生资格,同时要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和打击非法培训机构、中介组织假借成人高校招生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和欺诈性招生等行为。

强化质量意识,促进内涵发展。各成人高校要进一步树立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在职从业人员服务的观念,努力提高办学质量。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适时调整招生专业结构和培养方案,注重应用性、技能性和职业性,充分发挥成人高校的办学特色,进一步强化生源质量意识,确保新生的质量。要加强新生入学审查,严格学籍注册管理,防止冒名顶替上学。

规范招生程序,保证新生质量。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中央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进一步完善计划编制办法,根据本省(区、市)生源情况和成人高校办学条件,合理确定所属成人高校招生规模,指导高校认真编制生源计划。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科学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为完成计划或为争取调增计划过低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深入实施阳光工程,确保公平公正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成人高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和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招生工作体系,做到“十公开”,即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公开、高校招生章程公开、高校招生计划公开、考生资格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公开。畅通考生申诉渠道,及时受理考生来信来访,切实维护考生正当权益。要进一步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遵守招生纪律,树立成人高校招生的良好形象。

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公共媒体,扩大宣传覆盖面。针对生源特点,创新宣传形式,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广泛开展以“诚信考试光荣,违规舞弊可耻”为主题的宣传警示教育,积极营造诚信考试氛围。要加强考试诚信体系建设,通过建立完善考生诚信档案、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引导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促进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201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为10月25日、26日。考试依据2011年版《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命题,专科起点升本科招生专业所对应的考试科目按《专科起点升本科专业与统一考试科目对照表》(教学〔2007〕6号文件附件三)执行。

请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本地区有关高校。


附件:  201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办法

附件: 201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表

网站介绍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广告业务 | 帮助信息  ©1998-2014 ChinaKaoyan.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考研网-联系地址:上海市邮政信箱088-014号 邮编:200092 Tel & Fax:021 - 5589 1949 沪ICP备12018245号

推荐导读: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页面加载时间:0.024323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