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省2013年10月高等教育
自学考试巡视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有关高校:
2013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2013年10月19-21日在全省各设区市进行。为进一步加大本次组考工作的督查力度,规范考点组考行为,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由有关高校选调人员组成省派巡视组分赴各考区、考点检查和督促组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为保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巡视工作取得实效,有关巡考高校要选聘符合巡视员条件且参加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巡视工作的干部、教师担任巡视工作。每组由一名处级以上干部担任组长。巡视安排及名额分配见《江西省2013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巡视员安排表》(附件1)。请有关高校于10月9日前将参加巡视的巡视员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报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联系人:郭冬梅,联系电话:0791-86765325。
二、工作职责
1、巡视组职责。协助、指导考区、考点做好组考工作;检查设区市招考办各项准备工作,协助设区市招考办组织考试,督促高校考点实行交叉监考;检查试卷保管和保密工作;有责任与设区市招考委共同协调解决考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如在协调过程中与设区市招考办有不同意见,应及时向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报告,提交巡视考区所属考点组考工作考评报告。
2、巡视员职责。巡视员到达考区后,由巡视组组长组织巡视员认真学习《江西省教育考试巡视员工作规定》(见附件2),并在巡视工作中严格执行。巡视组组长负责与设区市招考办协商,将巡视组成员分配到考点,协助考点主考组织考试,督促监考员履行《监考员职责》;各巡视组成员(除巡视组长外)每人必须坐镇一个考点(不得串校),并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坚守工作岗位、坚持原则、严格执行考试纪律,监督有关规定、办法的实施;会同考点主考制止和处理各类违规、作弊行为;协助主考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如遇重大事件(如有可能失、泄密或大面积违规违纪)要与主考一起采取果断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报告(联系人:刘海涛 电话:0791-86765511手机:13767097892)。
三、时间安排
1、全体巡视工作人员于2013年10月16日上午9:00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培训,时间半天。培训地点:七星商务酒店(南昌市南京西路225号)
2、巡视员必须于2013年10月18日到达考点,考试结束后于10月22日返回单位。
3、省教育考试院于2013年10月25日上午9点召开巡视工作汇报会,由巡视组组长汇报巡视工作、考区组考工作和考试情况,并提供书面材料。会议地点:江西教育发展大厦901会议室。
四、工作要求
1、巡视组在每个考点都应有专人负责,每次考试结束后巡视组成员都要向巡视组组长汇报考试情况。
2、考区和考点要与巡视组(巡视员)加强沟通,在工作中互相支持、互相配合,遇到问题和在工作中产生分歧要多协商,共同搞好组考工作。
3、继续实行考区(考点)与巡视组(巡视员)双向考评。考区和考点要对巡视员的工作情况(包括到达和离开考点的时间)进行考评,如实填写《江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巡视员巡视工作考核登记表》(附件3),各考区将此表收齐后于交答卷时送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巡视员要认真履行巡视职责,如实把考点情况汇报给巡视组长。各考区巡视组长参加巡视工作汇报会,并将考试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交省教育考试院。
附件:1.江西省2013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巡视员安排表
2.江西省教育考试巡视员工作规定
3.江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巡视员巡视工作考核登记表
201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