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关于“高考移民”家长上访反映问题的处理意见

2013-03-29 新闻来源: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各盟市招生考试委员会:

在2013年高考报名工作中,乌兰察布市丰镇等地违规为涉嫌“高考移民”考生办理了高考报名手续,经多方核实后,近日,自治区高校纪工委、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联合发文,取消了114名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的报名资格。连日来,部分“高考移民”家长连续多次到自治区有关部门上访,严重干扰了相关部门正常的办公秩序。

按自治区领导指示,2013年3月25日下午,自治区教育厅、公安厅等招考委成员单位及有关盟市的相关负责人召开会议,就有关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将议定的结果及时反馈给了上访家长,同时通报了相关盟市和旗县区。会议议定内容如下:

一、坚持已经公布的2013年、2014年高考政策不变。

二、对在2013年我区高考报名工作中因不符合报名条件被取消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愿意回原籍参加高考的,需在2013年4月1日前提交申请,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协调相关省区解决报名问题;其家庭希望退房,并在2013年3月26日上午10时前在相关旗县教育局提交申请的,由当地政府负责组织办理退房手续。

三、对2012年11月15日前办理完因购房全家户口从区外迁入我区手续的现高二学生,如果在2013年4月5日完成我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注册,且之后在户籍所在旗县中学连续实际就读至2014年06月,同时在我区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所有课程的考试,可以在我区参加2014年高考报名。

四、其他考生参加2014年高考报名,严格按已经公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3月28日

网站介绍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广告业务 | 帮助信息  ©1998-2014 ChinaKaoyan.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考研网-联系地址:上海市邮政信箱088-014号 邮编:200092 Tel & Fax:021 - 5589 1949 沪ICP备12018245号

推荐导读: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页面加载时间:0.020666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