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有关高校,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13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成考)将于10月26日至28日进行。为规范管理,严肃考纪,确保安全,自治区决定成考期间向各盟市派出巡视评估组,对各地的成考工作进行巡视评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巡视评估组人员组成
(一)自治区巡视评估组由自治区教育厅、高校纪工委、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和有关高等学校人员组成。
高校抽调人员全部要求为从事大学四六级英语考试、英语应用能力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工作的管理人员和考务工作人员。
按盟市分为12个组(分组名单见附件一)。组长由自治区高校纪工委和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确定。
(二)自治区巡视评估人员按每个考点1人的标准配置。
二、巡视评估工作安排和要求
(一)参加成考巡视评估人员的条件是:
1、身体健康,能够按期完成巡视工作任务;
2、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当次所巡视考试工作的有关程序与要求;
3、无直系亲属参加当次考试;
4、必须是在职在岗人员,且有一定的协调沟通和独立工作能力;
5、不得被派回原籍或曾长期工作过的地区巡视;
6、上岗前必须接受培训,熟悉掌握考试实施程序。
(二)各单位要严格把关,认真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巡视评估工作细则》中第三条《巡视人员选聘范围及条件要求》派出人员。各单位选派人数严格按附件一执行,并务于10月13日前将选派人员名单传真到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传真号:0471-3261714转803)。巡视人员名单一经上报,原则上不再变动。
(三)各选派单位要及时通知选派人员于10月24日直接到派往盟市报到(不得早到或迟到),并与所到盟市招生考试机构联系(盟市招生考试机构联系电话见附件三)。
(四)本次巡视安排是对高等学校从事大学四六级英语考试、英语应用能力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工作的人员进一步熟悉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规程的一次重要实践活动。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于10月14日对全体巡视人员进行视频培训,主会场设在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各盟市考试机构设立分会场。呼市地区派出的巡视员在主会场参加培训,驻地高校派出的巡视员在当地参加培训。巡视员到达派往盟市后,巡视组长要对其进行业务考核,对不熟悉巡视业务的一律退回原单位,对考核合格的巡视员发给巡视证件和有关文件。各巡视评估人员要认真学习2013年成人高校招生相关考务文件,必须熟练掌握《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巡视评估工作细则》,开展巡视评估工作。
(五)各巡视评估组组长随机确定下派基层巡视人员名单,巡视人员按要求到指定的考点对成考全过程进行巡视评估。
(六)10月25日至28日为巡视评估时间。派往各考点的巡视评估人员须坚守岗位,对该考点施考全过程进行巡视评估。
(七)巡视评估人员要履行日报告制度。考前一日一报(每日18:00前报告),考试期间一日两报(每日13:00前和18:00前报告),可通过电话或短信报告,电话0471-3261814、2522536、18604888813、18604888825,短信号码106288331。
(八)派往各旗县市区的巡视人员负责把本旗县(市、区)各考点监控录像进行复制后带回盟市,交自治区派出的巡视组组长。
(九)考试结束后,各组巡视员在与盟市考试中心交换意见后,全部到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集中培训、汇报交流。10月31日上午8:30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十楼会议室召开巡视评估汇报会,对所到盟市各考点成考整体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汇报。
(十)各组要在10月31日前由组长将巡视评估总结报告、监控录像硬盘和对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有关成考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交回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三、其他
巡视组食宿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安排,交通、食宿费用由巡视评估人员所在单位承担。考试期间巡视人员午餐自理,晚餐以自助形式为主,不得饮酒。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协助配合做好各项巡视安排工作。
附件一: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成人高考巡视评估分组名单
附件二: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成人高考巡视评估人员名单
附件一
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成人高考巡视评估分组名单
一、呼市组(14人)
自治区教育厅或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2人,内蒙古民族大学5人,兴安职业技术学院2人,内蒙古大学满洲里职业学院2人,河套学院3人。
二、包头组(14人)
自治区教育厅或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2人,赤峰学院5人,锡林郭勒职业学院2人,乌兰察布职业技术学院2人,内蒙古大学鄂尔多斯学院3人。
三、乌海组(4人)
自治区教育厅或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2人,呼伦贝尔学院2人。
四、赤峰组(13人)
自治区教育厅或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2人,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2人,内蒙古电子信息技术学院2人,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2人,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治学院1人,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2人,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人。
五、呼伦贝尔组(17人)
自治区教育厅或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2人,内蒙古师范大学6人,内蒙古工业大学6人,内蒙古建筑职业学院3人。
六、乌兰浩特组(5人)
自治区教育厅或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2人,内蒙古农业大学3人。
七、通辽组(9人)
自治区教育厅或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2人,内蒙古财经大学5人,内蒙古经贸外语职业学院2人。
八、锡盟组(5人)
自治区教育厅或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2人,包头职业技术学院3人。
九、乌兰察布组(6人)
自治区教育厅或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2人,内蒙古医科大学4人。
十、鄂尔多斯组(18人)
自治区教育厅或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2人,内蒙古科技大学3人,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2人,集宁师范学院3人,呼和浩特职业学院2人,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2人,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人,乌海职业学院2人。
十一、巴彦淖尔组(3人)
自治区教育厅或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1人,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2人。
十二、阿盟组(2人)
自治区教育厅或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1人,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1人。
附件二
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成人高考巡视评估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 务 |
手 机 号 |
工 作 单 位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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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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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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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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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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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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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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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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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高校选派的巡视评估人员将此表填写完整通过传真上报内蒙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传真号:0471-3261714转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