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英语课程考试及免考事宜的通知

2012-09-15 新闻来源:宁夏教育考试院信息网

宁教考院自考[2012]106号
 
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英语课程
考试及免考事宜的通知 


各市教育考试中心、委考助学单位:
为了进一步促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稳定持续发展,经宁夏教育考试院研究决定,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英语课程顶替库,设置相关课程,不分专业,统一考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共英语课程顶替库共设六门课程:00321中国文化概论(5学分)、02126应用文写作(5学分)、00031心理学(4学分)、00395科学·技术·社会(5学分)、00318公共政策(4学分)、08046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4学分)。
二、凡参加本科专业的自考考生,可从顶替课中任选三门课程顶替英语(二);凡参加专科专业的自考考生,可从顶替课中任选两门课程顶替英语(一)。
三、凡本专业考试计划中已经考过“顶替库”课程中相同的课程,不得重选,要选择和本专业课程不相同的课程。
四、凡在籍考生已经考过英语(一)、英语(二)或原计划中的英语顶替课,不再参加“顶替库”课程的考试;凡在籍考生已经考过原考试计划中英语顶替课其中的一门或两门,只须在公共英语顶替库中任选一门或两门考够规定的英语(一)两门、英语(二)三门的门数即可。
五、新计划公共英语顶替库课程考试从2013年上半年开始执行。
六、高职高专(中职中专)在校生衔接自学考试本(专)科教育的考生,可提供在校期间三个学期的英语合格成绩的相关证明,学校教务处加盖公章,可免考英语(二)、英语(一)。
七、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2级及其以上等级笔试合格,取得合格证书的自考考生,可免考英语(一)、英语(二)。


二○一二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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