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2014年宁夏大学和宁夏医科大学面向贫困地区农村考生招生专项计划征集志愿公告

2014-07-16 新闻来源:宁夏教育考试院信息网

宁夏2014年宁夏大学和宁夏医科大学面向贫困地区农村考生招生专项计划征集志愿公告


我区今年宁夏大学和宁夏医科大学面向贫困地区农村考生招生专项计划(简称地方高校农村专项计划)在平行志愿投档录取中,由于个别考生专业不服从调剂等原因被院校退档,造成地方高校农村专项计划的理科计划空缺,现将空缺的理科计划向社会公布,面向符合填报条件的理科考生进行“征集志愿”。有关“征集志愿”填报及投档的要求公告如下:

一、地方高校农村专项计划生源范围:

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中规定的我区贫困地区生源范围的考生,即:具有国务院确定的我区六盘山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固原市(含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海原县、同心县户籍和高中学籍以及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的盐池县户籍和高中学籍,且在当地高中学校(含宁夏六盘山高级中学、宁夏育才中学)修满三年规定年限教育的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含限报考生),可填报本次地方高校农村专项计划征集志愿;具有自治区确定的我区中部干旱带贫困县(区)的红寺堡区、沙坡头区的兴仁镇和蒿川乡、中宁县的喊叫水乡和徐套乡户籍和高中学籍,且在当地高中学校(含宁夏六盘山高级中学、宁夏育才中学)修满三年规定年限教育的未被录取考生(不含限报考生),可填报本次地方高校农村专项计划征集志愿。

二、填报条件:

我区专项计划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理科录取分数线为470分(包括政策加分,下同),凡符合上述生源范围规定要求,高考成绩达到我区专项计划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理科录取分数线且未被录取的理科考生可填报本次地方高校农村专项计划“征集志愿”;
凡符合上述生源范围规定要求,高考成绩达到我区专项计划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理科录取分数线以下20分以上(450分)且未被录取的理科考生,可作为备档考生填报本次地方高校农村专项计划“征集志愿”。

已经被录取考生,不得再填报本次地方高校农村专项计划“征集志愿”。

不符合生源范围的考生,填报的地方高校农村专项计划征集志愿无效。

三、填报时间、地点及办法

地方高校农村专项计划 “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16日15:00时至7月17日8:00时止。符合条件的理科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填报征集志愿,到规定的截止时间,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将自动关闭,对符合本次征集志愿报考条件而未按时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不再补报,责任由考生自负。

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可在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nxjyks.cn)上下载《宁夏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第二次及地方农村专项计划、一本预科第一次征集志愿(草表)》,填好后,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凭本人用户名、登录密码和志愿提交校验码登录http://61.133.219.10(电信网)或http://222.23.215.170(教育网)填报本次地方高校农村专项计划征集志愿。填报时请考生认真阅读《宁夏2014年普通高考考生网上填报志愿说明和平行志愿解读》。

四、填报注意事项

有关本次“征集志愿”的院校代码、名称和专业代码、名称、计划缺额数等详见“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或到考生报名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咨询。

“征集志愿”所列院校的收费标准、专业要求等以《宁夏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填报志愿指南·招生计划与院校介绍》及院校《招生章程》为准。

五、地方高校农村专项计划“征集志愿”投档办法

在专项计划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理科录取分数线上,根据考生的地方高校农村专项计划“征集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对尚有缺额的地方高校农村专项计划院校进行投档。

对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由院校提出申请,经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批准可适当降分(最大降分幅度不得低于专项计划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录取分数线下20分),依据备档考生的地方高校农村专项计划“征集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投档。
注意:填报本科一批第二次征集志愿、宁夏大学和宁夏医科大学面向贫困地区农村考生招生专项计划征集志愿(地方高校农村专项计划)、本科一批少数民族预科班征集志愿同时进行。投档录取的顺序依次为:本科一批第二次征集志愿投档录取;宁夏大学和宁夏医科大学面向贫困地区农村考生招生专项计划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本科一批少数民族预科班征集志愿投档录取。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1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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