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青海省普通高校
招生录取工作(第五次)新闻发布会新闻稿
(2012年9月5日)
大家下午好,随着8月30日专科批次录取工作的结束,我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圆满落幕。召开这次新闻发布会的主要目的是通报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专科批次录取工作情况,简要回顾2012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介绍下一阶段主要工作。
一、专科批次录取情况
专科批次录取工作分提前单独录取专科、专科第一批次、专科第二批次,共三个批次。专科批次计划招生15617人(其中文史类5784人、艺术类文科225人、体育类文科4人、理工类8113人、艺术类理科48人、体育类理科7人、高职1436人)。三个专科批次共录取新生15562人(其中文史类4837人、理工类8872人、其他类别1853人)。
专科第一、第二批次的投档录取中继续进行平行志愿,之后专科第一批、第二批同时进行复征志愿。8月23日,青海招考信息网公布投档未满额院校及专业和分数段,对于一专、二专平行志愿未被录取并显示“自由可投”的考生,于24日至25日到考区招办核实“自由可投”状况考生名单并填报复征志愿,26日开始复征志愿投档录取。
二、2012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基本情况
2012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招委、省教育厅的强化管理、具体指导下,经过全省各级政府、教育及招生考试机构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和各有关部门的通力协作,历经考前准备、考试组织、试卷评阅、成绩汇总和录取等环节,平稳有序,顺利完成。
今年参加高考报名考生40740人,其中文科11053人、理科25467人、其他类别考生4220人。招生计划总数34606人,其中本科18989人、专科15617人。目前,共录取新生36058人(含单考单招、专升本、五年直升等招生人数),其中本科20496人、专科15562人,省内院校录取12787余人,省外院校录取23271余人。录取人数中,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286人(本科186人、专科100人),青海大学面向乡镇卫生院免费医学定向生170人,对口高职876人。超计划完成了招生录取任务,具体数据正在统计中。
(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明确要求。
一是及时调整了省招委成员单位,补充了省安全厅、省工商局为新的成员单位。
二是4月28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高校招生考试工作会议,对今年的高考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会上,省政府领导就做好2012年招生考试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并与州(地、市)政府签订了《2012年国家教育招生考试目标管理责任书》;省教育厅、省监察厅、省公安厅、省保密局、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等招委会成员单位就做好招生考试安全、保密、纪检监察和无线电监控等工作做了专题部署。
三是各州、地、市及各县、区政府分别召开招生工作会议,州(地、市)与县(区)、县(区)与考点也逐级签订了责任书,层层落实考试安全责任制,确保招考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个考区、考点、考场和每位工作人员,切实做到责任到岗、任务到人。
四是省政府副省长、省招委会主任高云龙同志于6月12日视察了2012年高考网上评卷现场。高云龙强调,我们一定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网上评卷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从严要求,从严管理,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要抱着对考生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认真对待每一份试卷,做到给分有据,扣分有理,做到公平、公正、规范、科学、准确。评卷工作人员要认真评阅每一份考卷,认真对待每一张答题卡,严格遵循“坚持统一标准,宽严适度,前后一致”的原则,做到善始善终、细之又细、慎之又慎,认真做好评卷工作。
五是省招办于7月9日召开了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全体工作人员会议,省招委副主任、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书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燕海茂同志要求省招办的全体同志和各有关部门、单位的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继续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认真负责的态度,投入到录取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制度,明确责任,精心组织,细化要求,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确保高校招生的公平、公正、公开和良好秩序。7月14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委统战部部长多杰热旦亲临录取现场指导工作,要求省招办严格按照省委和省政府的要求,精心组织,认真落实,把招生录取工作抓紧抓好,让省委、省政府放心,让广大考生、考生家长及各族人民群众满意。
(二)认真组考、平安高考。为落实国家、省有关要求,我们对高考备考工作坚持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实现了平安高考。
一是会同省公安厅、省无委办、省保密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全面开展国家教育考试三级平台、试卷保密室建设、标准化考场建设、考点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等考前专项检查,强化考试安全工作。
二是今年高考全省共设33个考区、49个考点、1396个标准化考场,所有考试在标准化考场内进行,实现了全省保密室、考务平台视频指挥以及对考场的全面巡查。
三是建立和完善国家教育统一考试三级培训制度,召开省派巡视员培训会议、全省招办主任标准化考场现场交流会、全省招办主任普通高考考务工作二级(省级)培训会、高考前防范高科技作弊专题安全保密教育等三级培训,切实加强涉考人员综合素质。
四是考试期间,全面配备了金属探测仪等防高科技作弊设备,部分考区实现了裸考,安装了考场安检门,加强了高科技作弊器材的防范及查处力度。
五是认真开展考前模拟演练,有效预防、及时防控和妥善处理高考中的突发事件、安全事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科学处置能力。
六是各地采取多种形式,向考生宣传解读招生政策、考试规则,进行考试纪律专项教育、诚信考试教育和违规处罚案例警示教育;组织所有考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把考生诚信考试作为对其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方面,把考风考纪作为评价招生考试管理水平的重要内容。
(三)强化职能,严明纪律。为确保今年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落实上级领导有关要求,录取期间,我省成立了普通高校招生录取领导小组,省招委会、省教育厅加强了对录取工作的领导;省纪委、省监察厅、省教育厅等部门组成联合监督监察办公室全程监督;省招办成立了综合协调组、调档组、录检组、宣传咨询组和行政安全组,分工协作,秩序井然,圆满完成了各项招生录取任务。
(四)坚持原则,明晰规程。
一是始终坚持一个理念,即:牢固确立公平公正、和谐平安、为考生、家长、院校做好服务的理念。
二是始终坚持六个原则,即:始终坚持维护公平、公正的原则;始终坚持招生政策和工作流程的原则;始终坚持同批次志愿优先、高分到低分按院校在青招生计划及比例要求投档录取的原则;始终坚持录取职能小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相互沟通、相互协调的原则;始终坚持对违背自己志愿(含服从志愿)申请退档的考生,同批次不再复征、不再调剂的原则。
三是始终坚持六项制度,即:严格落实对录取工作中的重要事宜实行主任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制度;对重要工作及工作进展情况向省招委、省教育厅党组及时汇报、请示制度;对每批次录取的情况实行新闻发布及发言人制度;对考生投档信息各职能小组分别逐级审核审批制度;对除专业不服从、不符合招生院校章程规定外的高分考生、少数民族考生、残疾考生、玉树州考生的退档严格把关审批制度;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已录取考生不再换录的规定。
(五)严格管理,强化服务。
一是制定十项工作守则,严格遵守《青海省高校招生录取人员工作守则》(试行),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六不准”、“六严禁”,坚决杜绝招生录取过程中的违规行为。
二是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按照“参与中监督、监督中服务”的原则,监督监察办公室全程监督,加强了对重大事项、关键环节、重要岗位和重点时段的监督。录取信息及时通过“青海招考信息网”、各地招办网络查询、省招办招生服务大厅现场办公等多渠道向社会公布。同时,省招办在评卷及录取期间邀请了西宁、海东、海南地区部分工人、农民、国家公务员等不同职业家长代表和省垣新闻媒体视察了招生录取工作现场,详细了解考生从试卷评阅、志愿投档、审核、院校下载、专业分配、录检、录取的全过程,省垣各大媒体高度关注招生考试和招生录取工作,全方位、多角度报道招生录取工作情况,使广大考生和家长全面了解我省招生录取工作,提高了招生录取政策和程序的透明度及知晓率。
三是加强宣传咨询服务,营造良好舆论环境。省招办除按照教育部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公布有关信息外,还通过召开高考招生录取新闻发布会、印发招生简报等形式,及时公布录取进程和录取情况,及时满足了考生和社会的知情需求。同时,录取期间每天开展了“录取现场咨询”,安排专门值班人员及时解答考生疑问、接待考生及家长上访、指导考生填报征集志愿,保证了考生咨询服务和录取申诉渠道随时畅通。 并有针对性地做好了预警工作,先后多次通过媒体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及时填报征集志愿以及提防“黑中介”、“学贩子”等招生欺诈,谨防上当受骗。
四是满足考生志愿,提高上线考生就读机会。今年,我省继续完善措施,加强考生志愿填报指导,志愿有效率进一步提高,考生选择机会和录取几率增加。各知名院校在我省的招生计划基本上一次性录满,录取分数高,各招生院校对我省生源质量满意度提高。同时,省招办积极与外省院校争取招生计划,争取外省院校在青预留计划和扩招计划,尽可能减少考生退档,有效维护了考生的权益。
总之,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平稳、有序、圆满实施,呈现了“三少局面”,即:到招办托关系的人越来越少、前来咨询的人越来越少、志愿填报不合理的考生越来越少。同时,今年高校招生工作得到了省垣各大媒体的大力支持,各新闻媒体准确、客观、及时、快捷地宣传了今年我省高校招生工作,为深入推进招生“阳光工程”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和谐氛围,共同做好我省高校招生工作。在此,衷心感谢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多年来对我省招生工作的大力支持!
三、下一阶段主要工作
下一阶段,省考试管理中心主要有如下两方面主要工作:
一是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成人高校全国统一考试是指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实行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成人高校招生类型分为专科起点升本科(专升本)、高中起点升本科(高起本)和高中起点升专科(高起专)三个层次,在校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和函授三种。考生可于9月15日至9月20日到户口所在地考区招考办公室报名,由考区招办负责考生资格审查、报名信息采集、宣传咨询等工作,省招办提供成人高考报名程序。考试组织实施由考区招委会按照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实施程序执行,考试时间待定。
二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自学考试及时调整开考专业,不断拓宽考试功能,大力发展各类非学历教育证书考试,已开考的各类非学历教育考试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CET)、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NTET)等。同时,为更好地满足社会需求为高职高专院校学生(包括主考学校专科在校生)在专科层次的基础上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学习和考试提供更好的服务,我省启动了《高职高专院校学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教育(以下简称专本衔接)》试点工作。 “专本衔接”试点并承担助学工作的院校分别有:青海警官职业学院公安管理本科段、法律本科段;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护理学独立本科段;青海民族学院旅游管理独立本科段、化学教育独立本科段、数学教育独立本科段;青海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本科段、英语语言文学本科段、计算机及其应用独立本科段、音乐教育独立本科段、法律本科段,生物技术独立本科段。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经形成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并举发展的新局面。
目前,各考区招办已经公布了下半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9月1日起开始下半年自学考试开始报名,考生可到户口所在地考区招办办理报名事宜。
四、需要向社会提醒的两个问题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现已结束,在此想通过新闻媒体向广大考生和家长提醒两方面的问题:
(一)高考落榜生还有哪些途径可实现大学梦?
高考落榜生还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国家教育考试可实现大学梦:
一是参加青海省成人高考。省招委发布了《2012年青海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9月20日起在各地招办报名,11月参加考试,12月录取。国家承认学历(专科和本科层次)。学习形式为脱产、业余和函授三种。
二是参加青海省自学考试。每年3月1日至10日、9月1日至10日在各州地市招办两次报名,4月、10月参加两次考试。有专科和本科层次。考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可享受普通全日制毕业生同等待遇。
(二)集中录取结束后省招办不再组织补录,不再进行任何形式、任何批次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也不会为任何院校单独办理录取手续,对于社会上可能出现的各种所谓普通高校“招生补录”、“内部指标”招生及相关承诺,希望考生和家长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对于遇到的那些扰乱正常招生秩序、危害考生利益的不法分子,要收集证据,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