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关于空军招飞实施综合择优录取事宜

2014-01-22 新闻来源:青海省招生信息网

兰招〔2014〕9号

关于空军招飞实施综合择优录取事宜


青海省招生办公室:

近年来,青海省教育招生部门极力支持国防军队建设事业,高度重视空军招飞工作,在招飞文化成绩和综合素质大幅提高的情况下,圆满完成了国家赋予的空军招飞任务,在此表示衷心感谢!近些年,国家安全形势日益严峻,周边国家与我领土领海争端持续不断,空军战略地位和作用更加重要,作为空军战斗力核心的飞行人员的能力素质更加凸显。为此,在继续保持“一本”基准线的基础上,空军招飞将突出考生心理品质和飞行潜质评估,计划从2014年开始,空军招收高中生飞行学员实施综合择优录取政策,现将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报考空军航空大学飞行与指挥专业,招飞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合格,心理选拔总评成绩5分(含)以上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实施办法

(一)录取原则。心理选拔专业成绩与高考成绩相加得出综合成绩,根据各省(区)招收计划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心理选拔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二)心理选拔专业成绩计算方法。心理选拔专业成绩=心理选拔总评成绩×本省(区)高考总分的0.5%,并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取整数。例如:考生所在省(区)高考总分为750分,当心理选拔总评成绩为6分时,则心理选拔专业成绩为6×750×0.5%≈23分。

(三)录取程序。为确保空军招飞公开公平公正,考生在心理选拔检测结束后,随即公布其心理选拔专业成绩。定选工作结束后,及时在空军招飞网公布考生检测结果及心理选拔专业成绩,招飞选拔中心将在第一时间向贵办提供每名考生的心理选拔专业成绩及录取名单。

三、相关事宜

(一)给予理解支持。实施综合择优录取飞行学员是空军适应形势任务变化和改革发展需要,遵循飞行人才成长规律、突出军事飞行职业选拔特色的重要举措,望贵办给予充分理解和支持,密切协作,把热爱国防,向往飞行事业、具有飞行潜质、综合素质优秀的学生选拔出来,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加强政策宣传。招飞选拔各阶段我们将实施综合择优录取的原则、程序、方法向广大考生、家长进行宣讲,也请贵办将心理选拔专业成绩计算方法及录取原则下发所属招生部门和学校,广泛宣传空军招飞新政策,进一步增加空军招飞透明度,以得到社会的理解和认可,吸引更多优质生源参加空军招飞。

(三)密切联系沟通。2014年是空军招飞实施综合择优录取的第一年,青海省招收计划大幅增加,任务重,压力大,务请在空军招飞考生选拔录取时给予有力支持配合,加强军地协作沟通,确保招飞质量不断提高,确保招飞任务圆满完成。


附:空军招飞局《在招飞中实施综合择优录取的通知》

(此页无正文)


空军招飞局兰州选拔中心

二○一四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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