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正式开始

2014-07-11 新闻来源:青海省招生信息网

我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正式开始


7月9日,省招办召开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全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燕海茂、省招办主任王录伟、省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组长周志坚、省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庞晓玲、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省政府纠风办)副主任潘锋等参加会议。

会议充分肯定了全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前考试、评卷等各环节工作,传达了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强调了“23项不得”、“信息十公开”、网络安全防范、考生信息安全管理、宣传服务、省招办关于招生录取人员守则等规定及要求,明确了工作指导思想及主要任务、各项逐级审核把关制度、集体议事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全方位监督检查制度、请示汇报制度及新闻发言人制度。同时,成立了纪检监督监察办公室、综合组、调档组、录检组、宣传咨询组、行政保卫组、省外中专录取组。要求2014全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作风建设工作要求,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不断规范、提高,严格工作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平安有序原则,认真落实和执行教育部、省招委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要求,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加强防招生欺诈宣传,主动接受监督,做到执行政策不随意、不走样、不变通,积极为考生、家长和高校做好服务。

会上,燕海茂同志指出,高校招生录取事关国家人才选拔和考生切身利益,事关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事关教育行政部门的形象和政府的公信力,省招办要认真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以考生为本,严格招生录取管理,精心组织,完善制度,严格执行政策,严肃工作纪律,强化服务意识,切实维护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和良好秩序;要严格执行招生录取“十公开”,做到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公开、高校招生章程公开、高校招生计划公开、考生资格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公开,确保考生及时了解招生政策、各批次投档录取时间及投档规则、未完成计划和志愿复征、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申诉渠道等;

要加强监督检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招生录取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对招生录取的组织管理、决策程序和决策执行情况全方位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招生权力规范运行。潘锋同志提出全体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要懂政策、顾大局、守小节,要守纪律、强监督、严查处,要提服务、多付出、保平安。

7月10日起,省招办将按工作计划分批次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共计9个批次,预计8月底结束,完成本专科招生计划3518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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