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转发《关于调整“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名称的通知》

2014-04-16 新闻来源:陕西省招生考试信息网

各市、杨凌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自考办)、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

现将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调整“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名称的通知》(考委〔2014〕3号)转发你们,请及时通知考生并做好宣传工作。
 

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4月15日           


关于调整“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名称的通知


考委〔201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自学考试委员会: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使考生能更有效地将“毛泽东思想概论”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有机地融为一体,根据全国考委公共课程指导委员会的意见,将自学考试专科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代码:03707,4学分)调整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2656,4学分)。

2014年7月、10月和2015年4月的考试仍安排“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大纲和教材不变。自2015年10月起,安排“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的考试,并启用相应的大纲和教材。

各省接到本通知后请及时通知考生,做好宣传工作,确保调整工作的顺利实施。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   

201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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