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科学研究专设课题的通知

2011-01-19 新闻来源: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各市及胜利油田管理局招生(考试)办公室(中心)、自学考试办公室、各有关高校招生机构(普招、成人招生、自学考试):

暨2010年12月10日召开山东省教育科学“教育招生考试科学研究专设课题”申报工作视频会议,2011-2012年专设课题申报工作正式启动。
申报时间为2011年1月1日到2011年1月20日。

课题管理:采用单位推荐,市级课题管理办公室(设立在市招生考试机构)初步筛选,网评上报筛选和终审评定模式。各上报单位(学校或市县招生考试业务部门)对本单位部门的申报课题进行审核、筛选,择优推荐给单位所在市课题管理工作组,每单位不超过3项。市级课题管理办公室汇总本市推荐的课题,对申报的课题进行审核,择优推荐给省课题管理办公室。课题管理办公室对各市推荐的申报课题进行分类、汇总,从专家库中选择评审专家进行网评,对网评通过的课题,再组织专家现场终审。不予立项的课题,通过网上反馈意见。立项课题报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备案,并下发立项通知书。

申报方式:各申报人根据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和《课题管理办法》的规范要求组织上报材料,由本单位招生机构(高校向普通招生部门)汇总,择优推荐给单位所在市课题管理工作办公室(纸质申报书),上报单位推荐课题数不超过3项(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包括县区招办为一个上报单位)。
各市课题管理办公室根据各上报单位推荐项目情况(纸质课题申报书),将统一配发给各市的用户名和密码分配给各申报单位(每申报单位最多3个),由单位转给申报人,通过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科研管理网上申报系统(http://124.128.62.25:8080)进行网上填报。推荐的课题须于2011年1月20日前完成网上填报。

选题要求: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科研选题,要紧密结合省教育招生考试改革和发展的重大理论与应用问题为主攻方向,强调可行性、应用性和专业性,尤其是对招生考试事业具有促进作用的先进理论模型、应用系统和管理政策体系等。在选题过程中要注重专业理论和本职工作相结合,鼓励技术性强、有创新性和可应用推广的课题。

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重点课题要紧紧围绕我省教育招生考试的改革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课题研究能够站在全省教育招生考试事业改革、发展的前沿,所选方向要有重大研究价值,理论深度,前瞻性和预见性。应用研究要能解决实际问题,具有可操作性和推广价值。一般课题要结合自己的本职工作,能深入探讨教育招生考试领域的重要问题,对推动业务发展有一定的实际作用和推广价值。

申报单位和个人可依据《课题管理办法》中的“课题申报指南”直接选择研究课题,也可依据本通知精神和《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自拟研究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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