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在本市开展设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试点工作的通知》(沪自考委〔2013〕1号)精神,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程序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本市高教自考社会助学机构进行了评审。现将2013年上海市高教自考学习服务中心评选结果公示如下:
上海市黄浦区业余大学、上海自力进修学院、上海申洋国际交流进修学院。
自公示之日起15天之内,若有异议,可拨打监督电话:021-64946602(周一至周五9∶00—16∶00)若无异议,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按规定发文正式向社会公布。
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