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考全国电子商务中高级证书及继续做好电子商务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的通知[沪教考院自考〔2014〕10号]

2014-08-27 新闻来源:上海市招考热线

华东师范大学:

全国考办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商务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中部分课程设定为全国电子商务中、高级证书,部分课程设置了实践性环节和网上作业,规定了实践性环节考核的基本要求,并指定由电子商务实践网(www.zk365.com)发布网上作业,考生必须按照要求完成网上作业、参加实践性环节考核,方可获得相应课程的学分。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停考全国电子商务中高级证书进一步做好电子商务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的通知》(考委〔2014〕7号),全国电子商务中高级证书考试从即日起开始停考过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6年10月1日起,停止颁发全国电子商务中、高级证书;自即日起至2016年9月30日期间为过渡期,过渡期内通过证书所有课程考试的考生,仍可按要求申请相应的证书。

二、鉴于你校已于2002年开始承担在上海地区电子商务专业(专科)的实践性环节考核(沪教考院自考〔2002〕9号),电子商务(独立本科段)开考后的实践性环节考核也是你校承担(沪自考委〔2003〕11号),只拿学历证书的上海考生必须参加你校组织的实践性环节考核。

请你校妥善做好全国电子商务中高级证书停考的各项收尾工作,并继续做好电子商务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实践性环节的考核工作。

网站介绍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广告业务 | 帮助信息  ©1998-2014 ChinaKaoyan.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考研网-联系地址:上海市邮政信箱088-014号 邮编:200092 Tel & Fax:021 - 5589 1949 沪ICP备12018245号

推荐导读: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页面加载时间:0.00747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