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关于2012年公安专科院校招生面试和体能测试工作的通知

2012-08-03 新闻来源:山西招生考试网

各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办公室):

根据教育部和公安部关于公安院校招收新生须进行面试、体能测试和政治审查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报考公安专科院校考生进行面试、体能测试和政治审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生面试资格确定和通知办法

1、考生面试资格确定办法:根据公安院校招收新生的相关基本要求(年龄、性别等)和考生志愿,按照院校招生计划1:6倍的比例,进行考生面试资格确定。
2、考生面试通知办法:对于被确定具有面试资格的考生,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根据考生普通高考报名信息中填报的手机号码,于 8月2日上午8时以短信平台进行通知,同时在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网站(www.sxkszx.cn)提供面试资格和面试有关事项查询服务。

二、面试与体能测试时间

1、南京森林警察学院8月3日—4日;
2、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8月3日—4日;
3、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8月3日—8月6日。

三、面试与体能测试地点

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太原市晋祠路二段27号)。
联系电话:0351—6925304、6925305。

四、政治审查

考生的政治审查工作由省公安厅负责安排,各市、县(市、区)招生机构和有关中等教育学校要密切配合,确保公安专科院校招生考生政治审查工作的圆满完成。

五、注意事项

1、面试报到时考生须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
2、按规定缴纳面试与体能测试费;
3、考生须在规定时间报到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试,逾期按自愿放弃志愿处理。

网站介绍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广告业务 | 帮助信息  ©1998-2014 ChinaKaoyan.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考研网-联系地址:上海市邮政信箱088-014号 邮编:200092 Tel & Fax:021 - 5589 1949 沪ICP备12018245号

推荐导读: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页面加载时间:0.015177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