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招考社字[2012]13号
各考点:
2012年下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定于9月15日至16日举行。为做好本次考试的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教育部、中宣部、公安部和国家保密局印发的《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教考试[2004]2号)和我省《关于做好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的通知》(晋招考社字[2012]1号)有关规定,各考点在组织2012年下半年考试报名前,试卷保密室必须具备由山西省国家保密局核发的合格证,未取得保密室合格证的考点为不合格考点,不得组织报名。对不合格考点擅自组织报名的我省将不接收报名信息,由此产生的责任由考点自负。
二、报名时间:2012年6月20日至6月30日。
三、报考等级:一、二、三、四级。
四、各考点要加强报名管理,严格执行报名工作流程和严格报名资格审查,要求考生当场认真核实信息(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和保留单项合格成绩的原准考证号),并在《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上签字,由于考生信息错误引起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考生报名数据一经上报,不再更改。
五、考场及准考证号由省统一编排,各考点须将考生报名信息(包括数据和相片)汇总后制成光盘,于2012年7月4日至5日上报省招考中心(省招考中心办公楼116室),统一进行准考证号编排。
六、各考点来省编排考场时,须将报名考务费返还发票一并带来交省招考中心财务室。发票须注明英语等级考试及单位全称、开户行名称、帐号和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