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13年成人高校统一招生考生登记表(以下简称考生登记表)将作为考生报考资格审查、考试、投档录取及寄发录取通知书的重要依据,因此,要求考生务必如实、准确填写,县(市、区)招办及有关单位严格审查,确保无误。现就填写“考生登记表”(见下页)的方法、要求说明如下:
一、需考生校对确认的项目
贴条码区、一寸免冠照片、报名号、姓名、性别、民族、政治面貌、文化程度、职业类别、考生类别、报考科类、出生日期、考试科目、学校、专业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及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照顾项目等栏,由县(市、区)招办根据采集的考生报名志愿基础信息和为考生照相采集的相片信息,采用套打的方式打印相应信息内容;考试科目栏是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生成的考生应该考试的科目(不含由学校自行命题并组织考试的加试科目),其中,免试考生的考试科目栏为空;若照顾项目中有大龄照顾,则在具体照顾内容栏内同时打印考生的出生年月。对上述已打印出的各栏目内容,考生务必逐一校对,保证无误,若有差误,需立即更正,由县(市、区)招办重新打印。
二、需考生填写的有关项目
在校对、确认已打印出的各栏目内容无误后,每个考生均需如实填写“考生简历”栏目。专升本考生需在“专升本考生专科及以上毕业学校、专业及时间”栏内如实填写相应内容。符合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需对照已打印出并经本人校对无误的照顾项目,在“具体照顾内容”栏内如实填写本人属何种照顾对象的具体内容。先进免试生、优教免试生、体尖免试生需在“先进免试生、优教免试生、体尖免试生获奖项目”栏内如实填写本人的获奖项目名称、内容、颁奖单位名称等内容;普通高职毕业服兵役免试生、普通高职毕业下基层免试生需在“普通高职毕业专升本免试生服义务兵役退役或‘下基层’服务项目”栏如实填写服义务兵役退役或“下基层”服务的项目。
考生所提供的个人报名信息须真实、准确,相关证件、证明须真实并符合要求,并在“考生确认签名”栏签名负责。请考生注意:考生须校对所填写的项目。考生是否符合照顾录取条件将以县(市、区)招办的审核意见为准。是否符合免试条件将以省教育考试院的审核意见为准。
三、县(市、区)招办审核项目
县(市、区)招办应指定专人对照专升本考生交验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复印件(已验原件)审查考生在专升本考生专科及以上毕业学校、专业及时间栏内填写的毕业学校、专业及时间,审查人员在对应的审查意见栏如实签署审查意见并签名负责。县(市、区)招办应指定专人对照考生交验的获奖证件复印件(已验原件)或相应的证明材料,按照《四川省2013年成人高校招生实施规定》中有关照顾录取的规定审查考生在具体照顾内容栏内填写的具体照顾内容,然后在相应的审查栏内如实签署审查意见并签名负责。
在完成上述各项程序后,县(市、区)招办需在“县(市、区)招办审核意见”栏内签署审核意见,并务必使用蓝色印泥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