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招生委员会、教育局,有关普通高校:
现将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4〕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并就做好我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保送生的选拔条件
符合教育部《通知》规定条件之一的考生,具备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保送生资格。
二、保送生推荐与审核
(一)各有关中学在保送生的推荐工作中,须将拟推荐保送生人选的所在班级、申请保送资格类别、获奖项目、获省优学生信息及其事迹等关键信息在校园显要位置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的有关信息须保留至2014年8月底。经中学、有关部门公示 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且高校文化测试及相关考核合格的学生,须于2014年4月7日前填报《四川省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志愿表》(附表1),被两所及以上高校测试合格拟录取的保送生只能选填一所高校志愿。各有关中学根据拟录取保送生填报的志愿,汇总填写《四川省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基本情况一览表》(附表2)(一式二份),一份逐级报县、市招办审核汇总后于4月14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含电子版:E-mail:sczsyc@163.COM),另一份中学存档,同时将《四川省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志愿表》交所在县(市、区)招办装入考生纸质档案。考生逾期不填报志愿的,视为自动放弃今年推荐保送生资格。
(二)中学负责组建所推荐保送生的档案材料,包括:①省优秀学生的《四川省优秀学生登记表》,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一等奖并被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遴选为参加国际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队集训的学生的获奖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须签注“已验收原件无误”),成都外国语学校外语类推荐生的《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推荐表》;②《四川省2014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卡》;③《四川省2014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④《四川省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志愿表》。
上述材料相关内容和项目由考生本人、有关中学和体检医院分别如实、准确、完整填写,由有关中学逐级报市、县两级教育局和招办等部门审核无误后签章。成都外国语学校推荐保送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市教育局审核签章。
(三)成都外国语学校须按照《2014年成都外国语学校外语类保送预备生推选办法》,公开选拔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保送预备生,并在校园显要位置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的有关信息须保留至2014年8月底。经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名单于2014年2月7日报省教育考试院。
按教育部《通知》规定,省教育厅基教处和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青少年科技中心分别在本地本部门指定网站公示省级优秀学生、成都外国语学校推荐保送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队集训学生等资格名单后,于2014年2月10日前将名单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
三、保送生录取与考核
(一)高校不得以保送生招生形式录取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相关部门公示的具有保送资格学生名单以外的或未经文化测试和相关考核的考生。成都外国语学校所推荐的学生只可保送高校的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
高校于2014年4月10日前,将测试合格拟录取的保送生名单,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格式和要求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同时报送省教育考试院,以便对拟录取的保送生报名及录取资格进行复核,并将本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及录取相关要求,寄送或传真省教育考试院。
经公安部政治部组织省公安厅审核,符合保送生条件的公安英烈子女,须参加公安部统一组织的考试。经复审达到要求的,由公安部人事训练局在指定网站公示拟保送录取考生名单,有关公安院校将拟录取学生基本信息于4月20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复核并办理录取手续。
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负责审核申请保送的退役运动员资格。有关高校拟录取的符合保送条件的退役运动员名单在本校公示,并报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在指定网站公示。高校于4月20日前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复核并办理录取手续。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地址:成都市芳草街26号,邮政编码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地址:成都市芳草街26号,邮政编码610041,联系人:乌尔金曲,电话及传真:(028)85172797,手机:13708214866,电子邮箱:sczsyc@163.com,
(二)省教育考试院将在4月20日—30日,对经教育部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保送生信息进行审核确认,集中办理录取手续;并将保送生录取新生名册寄发相关高校。
凡申请推荐保送的学生须参加普通高考报名、体检。未经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审核录取手续之前,推荐的保送生均须做好参加高考的准备;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正式办理了录取手续的保送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
四、严肃纪律,加强管理
保送生招生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考生切身利益和教育公平,各有关高校、中学及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各司其职,认真做好保送生的推荐、选拔、测试和考核等工作,确保保送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对违反保送生招生工作规定的中学,要视情节严重程度,暂停其1至3年推荐保送生资格或取消其今后推荐保送生资格;对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获奖材料取得保送资格的学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当年普通高校保送生录取资格及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并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高校学习的,由相关高校取消其学籍。
请各市州招办速将本通知转发至有关中学。
附件: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4〕1号)
附表一:四川省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志愿表
附表二:四川省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基本情况一览表
附件:
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
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有关外国语中学:
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工作,要按照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有关要求,加强规范管理,严格资格审查和测试考核,扩大信息公开,确保保送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保送资格条件
按照《教育部 国家民委 公安部 国家体育总局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调整部分高考加分项目和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10号)要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具备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保送资格。
1.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 〔2000〕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01〕1号)要求,在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一等奖并被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遴选为参加国际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队集训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3.仅面向高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中高中阶段连续就读、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优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4.符合公安部、教育部印发的《普通公安院校招收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的暂行规定》(公政治〔2000〕138号)的公安英烈子女。
5.符合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等 6部(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体人字〔2002〕411号)中有关保送要求的退役运动员,即曾获得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和获得球类集体项目运动健将、田径项目运动健将、武术项目武英级和其他项目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的退役运动员。
二、严格规范保送生招生管理
1.规范保送工作流程。具备保送资格的考生应向有关学校或部门提出保送申请,经有关部门审核确认并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部门及考生所在中学多级公示后,高校组织综合考核确定拟录取保送生名单并进行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后,高校须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向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增补相应招生计划;省级招办应于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前,对拟录取保送生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录取手续。已确认保送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2.明确资格审核责任。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本地区评选的省级优秀学生、外国语中学推荐的学生进行保送资格审核。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负责审核参加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队集训的学生资格。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负责审核申请保送的退役运动员资格。公安部政治部负责组织各省级公安机关审核公安英烈子女资格。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对所有拟保送录取的学生报名及录取资格进行复核。
3.认真组织测试考核。各有关高校组织的保送生文化测试及相关考核,应注重将本校人才选拔标准、培养要求及考生具备的保送资格条件相结合。面试过程须全程录像,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严格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并公示。高校综合考核须于3月20日前结束。符合保送条件的公安英烈子女须参加公安部统一组织的考试。
4.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严禁高校以保送生招生形式违规录取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相关部门公示的保送生名单以外的考生。严禁高校以保送生招生形式违规录取未经本校文化测试和相关考核的考生。严禁高校以保送生招生形式将外国语中学推荐学生录取或调整到非外语类专业。
三、加强招生信息公开
有关单位和学校要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和本通知要求,合理制订和公布本校保送录取、推荐办法,规范、完整采集考生信息并公示。公示信息应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所在中学(或单位)、申请保送资格类别、考核成绩、合格标准、拟录高校及专业等。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1.公布保送录取及推荐办法。高校须通过本校网站向社会公布保送生招生简章,内容应包括:招收保送生的范围、考核办法、合格要求、录取专业等。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须按本通知及经我部核定的2014年推荐限额,制订本校推荐办法,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省级招办审核备案后在省级招办网站及本校公布。
2.公示资格考生及拟录取考生名单。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分别在本地本部门指定网站公示省级优秀学生、本地有关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队集训学生等资格名单后,于2月10日前将名单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有关外国语中学应在向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上报推荐保送名单前,在本校公示。高校须在本校公示拟录取的保送生名单后,于4月10日前,将拟录取保送生数据库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安部人事训练局、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分别在指定网站公示拟保送录取的公安英烈子女、退役运动员名单。
四、严肃处理招生违规行为
对违规招生的高校,视情节给予限制招生、暂停招生等处罚。对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获奖材料取得保送资格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保送生录取资格及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资格,违规事实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高校学习的,由相关高校取消其学籍。对在推荐保送生工作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违反规定推荐的中学,将给予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暂停其1至3年推荐保送生资格,或取消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处罚。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速将本通知转发至所属普通高等学校及相关中学。
附件:2014年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推荐限额
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