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2014年艺术类考生参加省外高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资格线的通知

2014-03-05 新闻来源: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各市州招考委,有关招生学校:

根据《四川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规定》(川招考委〔2013〕73号)的要求,现将审定的我省2014年艺术类考生参加省外高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资格线通知如下:

一、音乐类专业

1. 音乐学类专业:220分;

2. 音乐舞蹈类专业:225分; 

3. 音乐理论作曲类(含史论、作曲、指挥、制作、管理等)专业:245分;

4. 音乐表演类专业:245分;

二、表演类专业

1.影视戏剧表演类专业:295分;

2.播音主持类专业:195分;

3.舞蹈类专业:240分;

4.时装表演类专业:200分;

三、编导类专业

编导类专业:200分。

注:播音主持类、编导类专业总分满分为300分,其它各类专业总分满分均为4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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