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招考委,各市州教育局,有关高校: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选拔质量,正确引导中学体育教学,我们在多年体育类专业考试的基础上,经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决定对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考试的评分标准和办法进行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考试评分标准与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考试评分标准与办法(试行)
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
2014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