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

2013-09-02 新闻来源: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为适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发展面临的新形势,进一步加强自学考试的考试安全管理,全国考办决定从2014年起,不再安排1月和7月的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和单独申报考试。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为满足考生报考课程的要求,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决定,自2014年起,调整我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时间安排如下:

1、将一月的考试调整到四月的第四周周末举行;

2、将七月的考试调整到十月的第四周周末举行;

3、原四、十月的考试时间不变;

4、考试时间调整后,根据全国考办统考课程时间安排,结合我市的具体情况,统筹安排四月、十月考试课程安排,最大限度地保障考生的报考要求。

网站介绍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广告业务 | 帮助信息  ©1998-2014 ChinaKaoyan.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考研网-联系地址:上海市邮政信箱088-014号 邮编:200092 Tel & Fax:021 - 5589 1949 沪ICP备12018245号

推荐导读: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页面加载时间:0.008482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