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物流管理等专业考试计划的通知

2013-12-27 新闻来源: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为了适应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建设,根据《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管理办法(暂行)》(津考委高发[2005]5号)以及全国考办的有关文件规定,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决定调整物流管理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专科)、工程造价管理专业(专科)考试计划(调整后的专业考试计划详见附件)。调整后的专业考试计划自2014年起执行。

附件1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物流管理管理专业(专科)考试计划.doc

附件2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物流管理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doc

附件3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专科)考试计划.doc

附件4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程造价管理专业(专科)考试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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