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教高〔2013〕3号
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201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备案或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2013〕4号),现公布我区高校2012年度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的38个新增本科专业(名单见附件),以上专业可自2013年开始招生,其专业名称、专业代码、修业年限、学位授予门类均以公布内容为准。希望各高等学校重视加强新增专业内涵建设,进一步科学设置课程,合理控制招生规模,确保人才培养质量。我厅将适时对新增专业开展多种形式的评估检查。
附件:2012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批准的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新增本科专业名单
201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