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关于做好2014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2014-08-05 新闻来源:新疆教育信息网

新考办[2014]24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自考办,各地、州、市教育局自考办:

201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18至19日进行。为做好考试的报名组织及数据上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1.2014年10月自学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方式进行。针对部分地区考生网上报名报考不便的问题,各考区可保留原有报名报考方式,现场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10日。由于财政部门和银行缴费系统升级调试,原定5月25日开始的第一阶段网上报名改为8月10日,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8月10日10:00至9月10日20:00。

首次网上报名的新生,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3日,9月4日-10日期间各地州安排做好新生现场确认工作。

2.各地、州、市教育局自考办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采取集中报名或分散报名的方式进行,提前安排下延报名点的工作,要引导考生网上报名。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基层和考生集中的高职、中职学校,方便考生报考。

3.下半年考试报名数据库以区考办下发的统一库为标准,使用时只可将历史考生信息(T_ks)、市县参数导入下发标准库,不得逆向操作。该数据库已挂接至教育网FTP上自考科文件夹内,未领到的地区可与自考科直接联系。

4.自学考试双语教育专业报名安排

①提升学历的三门课程考试由教育厅安排承担双语培训任务院校所在地考办安排报名收费,按自学考试要求编排组织考试。

②教学技能考核,地州考办负责报教学技能考核科目,收取该科考试费。教学技能考核不组织全区统一考试,各考区考核具体时间由主考院校师范大学确定,报我办备案,各培训院校协助组织并通知考生。教学技能考核结束后,由师范大学向我办上报各培训院校学生考核成绩。

③乌鲁木齐考区的双语三所院校报名汇总到新疆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已完成双语培训回到地州的未毕业考生,由原培训院校负责报名,区考办统一安排就近考试。

5.农村行政管理专业考试,由乌市三所培训学校负责报名,汇总到乌鲁木齐市,已分配到南疆四地州的未毕业考生,集中到喀什、和田、阿克苏三地报名、考试。

6.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考试与自学考试同时开始报名,考生可网上报名、网上支付考试费用,9月4日-10日到所选考区规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不具备网报条件的考区可按以往传统方式组织报名或现场网上报名。望各考区加强宣传,做好网报和现场报名考生的服务工作。


二○一四年七月五日

网站介绍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广告业务 | 帮助信息  ©1998-2014 ChinaKaoyan.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考研网-联系地址:上海市邮政信箱088-014号 邮编:200092 Tel & Fax:021 - 5589 1949 沪ICP备12018245号

推荐导读: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页面加载时间:0.00788秒